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通告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项目(隆回县段)的征地公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项目(隆回县段)的征地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34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9-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28 有效期: 永久

隆政函〔202291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项目

(隆回县段)的征地公告

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项目(隆回县段)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项目(隆回县段)已于2022年6月29日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2022)政国土字第1062号,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项目(隆回县段)被征地所有权单位为:荷田乡社江村;荷香桥镇九牛坳村、毛坪村、石湾村、水口龙村、塘冲村、田中村、桐木桥村、桐中村、瓦堂村、长溪村;花门街道芙蓉山村、合井村、合龙村、九龙村、迈迹塘社区、麒麟村、太平洲村、兴隆村;金石桥镇高洲村、金南居委会、金桥居委会、利农村、龙口村、珀塘村、新良村;六都寨镇辰河村、金龙温冲村、明德村、狮龙强村、新建社区、新民社区;南岳庙镇武邵村、造端村;七江镇富家村、建华村;三阁司镇车田村、禾塘村、和盛村、红光社区、乐荷村、青源村、沙坪村、石梁村、五里村、幸福村、优先村;司门前镇东山村、丰年村、富贤村、石桥铺村、双赢村、五通村、兴隆社区、兴明村、中山居委会、竹山院村;桃花坪街道兴旺社区;小沙江镇花龙村;羊古坳镇白山口村、花塘村、匡家铺村、雷峰村、龙家湾村、羊古坳居委会、寨石村、中团居委会,共涉及12个乡镇(街道办)共67个村(社区、居委会)。具体位置所在图幅为:隆回县土地利用现状图G49 G 009049、G49 G 009048、G49 G 100048、G49 G 100047、G49 G 110047、G49 G 110048、G49 G 012047、G49 G 013047、G49 G 013046、G49 G 012046、G49 G 012045、G49 G 014047、G49 G 015047、G49 G 015048、G49 G 016048、G49 G 016047、G49 G 017047、G49 G 017048、G49 G 018047、G49 G 018048、G49 G 019047、G49 G 019048、G49 G 020048、G49 G 021048、G49 G 021049、G49 G 022048、G49 G 023048、G49 G 024048(图斑号为:92、0080、0081、0087、0091、0104、0125、0139、0148、0187、0199、0201、0213、0214、02150224、0232、0233、0234、0282、1、10、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180、181、182、183、184、185、187、189、19、190、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20、200、203、204、205、206、207、208、209、21、211、212、216、217、218、22、220、225、226、227、228、23、230、232、234、236、237、238、239、24、240、241、245、247、25、253、256、259、26、262、263、269、27、271、272、28、282、284、29、297、298、3、30、305、31、32、33、34、35、358、36、37、38、39、4、40、41、42、43、44、45、46、47、48、49、5、50、51、52、53、54、55、56、57、58、59、6、60、61、62、63、64、65、66、67、68、69、7、70、71、72、73、74、75、76、77、78、79、8、80、81、82、83、84、85、86、87、88、89、9、90、91、92、93、94、95、96、97、98、99号)。被征收土地的总面积为571.7039公顷,其中:水田140.1469公顷、旱地62.7238公顷、果园15.6943公顷、茶园2.2124公顷、其他园地4.1640公顷、有林地289.4515公顷、灌木林地1.5950公顷、其他林地5.9579公顷、农村道路8.1980公顷、沟渠2.2330公顷、坑塘水面5.7096公顷、设施农用地0.0352公顷、田坎25.6560公顷、采矿用地0.1524公顷、农村宅基地7.7465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274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21〕11号)文件制定《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工程项目(隆回县段)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该公告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村(居、社区)委员会合理分配,村民承包地由被征地村(居、社区)委员会统一调整; 社会保险安置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4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2年928

一审: 二审: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