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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统计局
隆回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县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县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00977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5392人相比,减少85614人,减少7.8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357335户,集体户4949户,家庭户人口为982611人,集体户人口为2716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1人。
三、分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25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街道有2个,分别为桃花坪街道、花门街道;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3个,分别为高平镇、金石桥镇、滩头镇;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8个,分别为三阁司镇、六都寨镇、岩口镇、荷香桥镇、司门前镇、七江镇、横板桥镇、西洋江镇;3万人以下乡镇有12个,分别为:北山镇、羊古坳镇、南岳庙镇、周旺镇、鸭田镇、荷田乡、小沙江镇、罗洪镇、山界回族乡、虎形山瑶族乡、麻塘山乡、大水田乡。其中,人口最多的2个街道合计264549人,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26.20%,人口居前5位的乡镇街道合计430585人,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42.64%。
表1-1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
人口数 |
比 重[5] |
2020年 |
||
全 县 |
1009778 |
100 |
桃花坪街道 |
148781 |
14.73 |
花门街道 |
115768 |
11.46 |
小沙江镇 |
20060 |
1.99 |
金石桥镇 |
54466 |
5.39 |
司门前镇 |
45475 |
4.50 |
高平镇 |
57624 |
5.71 |
六都寨镇 |
47608 |
4.71 |
荷香桥镇 |
46636 |
4.62 |
横板桥镇 |
36846 |
3.65 |
周旺镇 |
22444 |
2.22 |
滩头镇 |
53946 |
5.34 |
鸭田镇 |
21376 |
2.12 |
西洋江镇 |
31426 |
3.11 |
岩口镇 |
47059 |
4.66 |
北山镇 |
26470 |
2.62 |
三阁司镇 |
49947 |
4.95 |
南岳庙镇 |
24369 |
2.41 |
七江镇 |
42762 |
4.23 |
羊古坳镇 |
25986 |
2.57 |
罗洪镇 |
18740 |
1.86 |
麻塘山乡 |
10989 |
1.09 |
虎形山瑶族乡 |
13515 |
1.34 |
大水田乡 |
9309 |
0.92 |
荷田乡 |
21180 |
2.10 |
山界回族乡 |
16996 |
1.68 |
注 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 一审: 颜 珺 二审: 陈吉华 三审: 马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