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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通报
文件名称: 中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通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179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9-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01 有效期: 5天

  

中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通报

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1月10日,县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对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0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拥护,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问题提出要求,综合研判、分析、评估,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落实整改“一岗双责”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动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对照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任务、整改时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本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措施,扎实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交办整改事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反馈的问题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二是深入实际,对反馈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硏究,听取汇报,要求班子成员对交办的问题亲自调度,提出整改方案。三是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局务会议,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进行分类汇总。整改方案形成后,经多次修改再提交党组讨论通过,以党组文件形式上报巡察组。

(四)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局党组反复强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此次巡察中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二是从整治作风纪律上入手,集中整顿工作纪律,针对上班迟到早退情况,参加会议情况,机关纪委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县委巡察反馈问题17个,目前已整改完成的17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彻底

 1.关于“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重要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强化政治思想学习,完善和出台了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明确了每周五下午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当前工作。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学习效果和氛围明显改善。②先后于2021年12月16日、2022年3月9日对班子分工以及退二线科级干部分工进行了调整和安排,将统战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分工、纳入党组政治建设重点工作,在统战部的领导下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保统战工作有班子管、有人做、出成效。③健全党组(班子)例会制、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和政治思想教育,现已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其中安全生产专题1次、意识形态和统战专题1次,乡村振兴专题1次。④结合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开展专题督导与常态化督导相结合,机关纪委出台了干部考核办法,将二级机构班子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考评。

2.关于“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整治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燃气管理是短板。

整改情况:①2021年12月份以来召开燃气管理工作会议2次,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2次,发放燃气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发燃气专项检查文件2份,开展燃气专项检查2次,排查燃气企业4家次,排查经营网点95个次,排查重点用气场所103个次,发现隐患3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增强监管力量,压实监管责任,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城镇燃气管理水平。②县编办已批准成立燃气管理机构,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③由县建安委统一部署,印发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压实。④《隆回县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住建、城管、各乡镇联动执法。⑤联合乡镇开展执法行动2次,打击“黑气”,下发疑似黑气经营案件线索交办函1份。⑥出台了《隆回县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行为,加强入户安全检查,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商砼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①2021年12月以来县安质站对14家商砼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共出动30人次,检查5次,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发现隐患98条,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通过现场复查,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并与商砼企业签订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②制定了《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③对10家非法商砼搅拌站,其中乡镇6家,于2021年11月已委托乡镇进行执法处罚并跟踪监督,县城4家已移交城管局执法。今年3月由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我局及相关乡镇现场执法,现已拆除2家(金门安置房拌料场、花门安置房拌料场)关停8家。

3)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不力,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强化混凝土企业和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实行围挡施工,加强实名制通道建设。②今年以来组织2批次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大培训,宣传新安全法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③巡察整改以来下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文件通知4份,开展巡查检查行动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1份,整治安全隐患180条,认定安全考评不合格项目3个,约谈责任主体单位2个,上报执法案件6起。

4)对建设领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工作有漏洞,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责任,将管理的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企业纳入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安全管理范围。②2022年2月20日-2月24日强降雪冰冻天气过程中和县人大政协会议召开期间,制定了全覆盖的安全管理方案,县内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房地产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目应急措施,确保了强降雪冰冻天气和县“两会”期间住建行业的安全稳定和安全保供。

   (5)乡村振兴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加强指导,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党组成员,今年到乡村振兴帮扶村开展工作调研指导5次,现场查看走访查看台账资料,落实帮扶资金、项目建设,并就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2022年度每个班子成员安排结对帮扶1户监测户,进一步促使局党组班子成员下沉一线了解情况,有力推进帮扶工作高效开展。②进一步加强对驻村队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局派驻工作队融入村支两委,参与帮扶村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坚持尽锐出战的原则,优化调整了西洋江大岭村、荷田三合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队员,加强工作队员和结对联系干部的考核,确保每项工作有效落实。

3.关于“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坚决”的问题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巡察检查时各项目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②3月19日印发《隆回县“蓝天保卫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隆建发〔2022〕11号)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③加强监督巡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措施基本落实到位。④2021年12月份以来出动巡查人员160人次,巡查建设工程46个,整改问题50余条,上报执法案件4起。

2)县安质站参与大院里社区共建工作不到位,创卫工作效果差,2021年两次排名靠后被罚款2000元。

整改情况:①积极主动,配合社区开展创卫行动,做好本单位和所监管项目环境卫生工作,重要节假日安排人员参与社区共建。②督促县内2个在建工程项目做好环境卫生整治,迎接省卫复核检查并高分顺利通过。

4.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 的问题

   (1)没有履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我单位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理清我局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职能、职责。②对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全县经纪机构的具体数据和经营情况。③逐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行为,加强监管检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定期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进行检查,防范经纪机构弄虚作假、未按相关文件执行经纪业务,规范经纪行为。同时通过正面引导、行业培训和主动服务,督促房地产经纪机构强化行业自律。④优化“互联网 + 房产服务”,待住房领域信息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完成后,将全县二手房交易纳入平台系统监管。

   (2)关于重要职责甩锅二级机构,如住建局(人防办)将燃气管理的行政职能交由二级机构安质站来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编委于4月29日研究,同意增设我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燃气事务中心,安排事业编制8名。同时,我局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事务中心的监督指导,将监管责任按乡镇、按站场网点分工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对全县燃气行业的检查力度,绝不推责“甩锅”。

3)关于没对国有企业县自来水公司和县城建开发公司执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2月份已深入县自来水公司和城建开发公司进行调研,充分了解企业职工工资待遇情况,督促公司问题整改以及完善职工工资待遇管理方案,开展备案管理和女职工退休的审批把关等工作,加强与国资部门和人社部门协调,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规定。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禁而未绝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的问题

1)关于违规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仔细核查。我局针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经常去工地施工现场的特殊性,购买了该商业保险。通过核查,保险发票上标注为一年期以上的返还性人身保险系开票错误,根据保单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明确此保险期间为1年,属意外伤害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不具有返还性,且事实也没有返还。②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严把关,做到票据说明与实际相符,凭证附件完善。③禁止重复购买。对混岗人员在原单位已购买保险的局机关坚决不再重复购买。

2)县住保中心未收缴中心于2020年5月19日代缴社保费中个人应缴部分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县住保中心对2019年的社保费进行认真核实。2019年4-12月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统一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其中有养老保险3882.46元应由个人承担。②积极追回资金。责成县住保中心追回应由个人应缴部分资金。  

3)参加县外培训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结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2018〕169号)规定,以及隆回县委县政府关于职能改革的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等文件规定,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②针对因机构改革中房地产预售监管、维修资金监管等行政职能调整,新承接多项专业性工作任务,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业务很不熟练、人手不足、专业技术严重缺乏的实际困难,采取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加聘请专家模式开展工作。因此在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及时统一举行培训,但任务不等人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明确培训人员和纪律要求,参加由社会专业机构举办的知识培训交流专题研讨班培训,培训期间未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今后业务培训应加强针对性,缺什么补什么,非业务主管部门、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予安排,同时加强培训费用报销的审核。

4)县住建局向下级机构转嫁支出。县住建局机关2018年-2021年9月未向自来水公司交纳水费。

整改情况:根据单位人数参照相关单位用水量按5000元/年补交水费,已补交到位。

2.关于“对工程监管不力,存在违规或规避招投标行为”的问题

1)纳入黑名单企业后继续在我县中标项目。

整改情况:①对纳入黑名单企业中标的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监管提高工程安全质量水平,②依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限制惩戒)“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公布期限内,给与实行重点监管、降低信用评分的限制和惩戒措施。”但并未禁止其参与招标活动,如其参加招投标活动仍有可能中标。我局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其发包或承包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及时上报省厅扣除其信用评价分。

2)工程项目验收结算不规范。工程验收无工程质量评定结论、工程量结算单,如张家垅棚户区自来水改造工程,中标和施工合同均为317765.69元,验收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相同,自来水公司却按控制价327593.49元结算,应核减金额9827.8元。

整改情况:强化自来水公司对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管理力度,确保老城区供水管网按质按量完成改造工程任务。张家垅棚户区自来水改造工程结算多支付 9827.8元已追回。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人才引进来留得住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来解决。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入持续贯彻巡察整改“一岗双责”制度,做好整改后的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落实、促行动、促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刘军书记在住建局调研时提出的要求,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消防、燃气、工程质量监管、房地产预售监管、廉租房公租房管理;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努力当好建设“三宜三融三区”现代化新隆回的排头兵和建设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寄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白里路108号,联系电话:0739-8231016。

         

中共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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