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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隆回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192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01-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1-10 有效期: 长期

关于隆回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4年7月13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我局交办了《关于制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  馈问题整改县级方案的通知》,指出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照整改措施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目前该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问题(一):担当意识不够。邵阳市住建部门以行政处罚权限由市城管部门负责为由,放松了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甚至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地不再纳入监管范围,邵阳市本级和三个城区住建部门近三年未办理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政处罚案件,也未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给城管部门,导致建筑工地扬尘违法问题未收到有效打击。

1.监管范围全覆盖。全县在建建筑工地50个全部纳入

2.监管时间全过程。即项目从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管,做到规范化、常态化。

3.监管措施全方位。一是刀刃向内,对全体于部职工实施分项目包干责任制、分片区巡查责任制,制定下发了《隆


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暨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隆建发〔2024〕37号)和《隆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网格化巡查工作的通知》(隆建函〔2024〕21号),严格绩效考核,奖罚和组织措施并重。共下发督查通报4份,对相关责任监督组及分管领导共13人实行全局通报,扣减绩效津贴4300 二是刀刃向外,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违规事实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下发停工通知书、上报季度考评不合格、记录不良行为、移送城管、环保部门处罚等措施,能用的全用上。截止目前,共排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和扬尘措施不到位的项目10个,督促整改到位10个,实行行政处罚10个(上报不良行为记录4个,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项目1个执法,处罚6个项目)罚

款金额223.18万元;处罚扬尘治理案件5起,罚款金额3.7万元;移送县城管局案件16起,处罚到位案件5起,罚款金额12.36万元,其他案件正在处理中。

问题(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邵阳城区共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工地82个,督察组随机抽查14个,发9个工地存在土石方裸露堆放、雾炮机闲置、围挡未安装喷淋设施等情况。邵阳经开区16个工地均存在黄土大面积裸露,土方开挖未落实湿法作业,未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问题。

1.加强建章立制建设。为真正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总要求,以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安


全管理工作为支撑点,对每一个方案都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指导。相继出台了《隆回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暨扬尘治理工作例会制度》(隆建发〔2024)7号)、《隆回县“蓝天保卫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隆建发〔2024〕10)、《2024年隆回县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隆建发〔2024〕30)、《隆回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工程扬尘防治专项方案》(隆建发〔2024〕36号)和《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暨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隆建发

2024〕37号)等文件,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采取多项措施,实施集中整治,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严格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2.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一是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明确建设单位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三方责任主体单位之一,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处置、道路硬化、施工围挡、冲洗设备配置等相关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二是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监管,结合安全生产的监管,分区域分项目实施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个工地责任监督组成员分项目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落实项目工地现场检查,通过日常监督、巡查、检查、督查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8个100%”。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必须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档、覆盖等防尘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降低


建筑粉尘和建筑噪音。三是建立远程监控联网机制。要求重大项目在开工之前购买安装监控设备,并实行联网,适时了解、监管重大项目的扬尘治理设施设备的开启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治理成效。四是加强联合执法,会同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实行执法联动,共同执法。截止目前县城区域在建公共建筑项目25个,车辆冲洗平台和沉淀池、出入口道路硬化、围挡喷淋、PM10PM2.5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设施基本按要求设置到位,共设置施工围挡16540米,喷淋8430米,车辆冲洗平台19套,高压冲洗机17台,雾炮机55台,洒水车12辆,裸土覆盖12550平方米。扬尘治理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400余人次,发现并消除车辆出入未冲洗、车辆未密闭运输、裸露土地未覆盖等扬尘污染问题151处,责令整改57起,责令停工27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视问题,找准差距,齐心协力,补齐短板,举一反三,对全县在建建  筑工地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加强日常监  管,切实打好扬尘治理翻身仗。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大扬尘治理设施设备及人员投入,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防控到位。

(三)强化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坚决落实分区域分项目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隆回县“蓝天保卫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将予严肃问责, 并调离监督岗位。加强部门和属地政府联动,理顺执法机制,明确执法责任,全面提高建筑行业扬尘治理监督水平。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9日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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