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晚,隆回交警按照省总队和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共查处酒驾2起。
当晚20点至凌晨1点,隆回交警在隆回汽车总站路段、沿河路段进行检查.晚上20时45分,一辆粤S3****小客车在由北向南驶来,交警立即警示驾驶员减速靠边,走到车窗旁,示意驾驶员放下车窗接受检查,经现场对驾驶员王某某酒精呼气检测,检测值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12时许,在沿河大道检查时,一辆湘E3****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某酒精检测值为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根据相关规定,两名酒后驾驶员驾驶证被扣12分的处罚。
隆回交警温馨提醒:交警大队将继续保持对酒驾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采取加强警力部署、延长查处时间、扩大整治范围的方式,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要酒后驾车。
稿件单位: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一审: 二审: 欧阳川月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