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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时间: 2021-01-07 17:39 来源:隆回县人社局 作者:陆丽凤 邹志华 【字体:

日前,笔者从隆回县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升缴费人满意度,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医保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社保大厅1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登记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传递到税务部门,并通过湘税保APP和微信小程序、各代收银行、税务办税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办理缴费。


稿件单位:隆回县人社局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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