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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对县城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重点管控和对部分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对县城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重点管控和对部分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5510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1-27 有效期: 永久

为缓解春节期间交通拥堵,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经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2月1日零时(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2021年2月19日零时(正月初八)对县城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重点管控及对部分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县城城区各主次干道实行重点管控,严禁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摆摊设点和流动叫卖。

二、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其它车辆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施划停车位的除外)。

三、桃洪路中国农业银行隆回支行至三农市场路段两侧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即停即走除外)。

四、桃洪路早晨7:00至晚上21:00禁止大、中型客(货)车通行(公交车和特种车辆除外)。

五、所有货运车辆只允许在伏龙江南路(恒丰红绿灯至思源学校)两侧有序停放,其他路段禁止停放。

六、对以下路段实行单向行驶交通管制:

1.帽子石路往赧水北路(原沿江北路)实行单向行驶,禁止车辆从赧水北路(原沿江北路)驶入桃洪路;

2.友谊宾馆往赧水北路(原沿江北路)实行单向行驶,禁止车辆从赧水北路(原沿江北路)驶入桃洪路。

七、2021年2月1日零时(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2021年2月19日零时(正月初八),县城城区所有机关单位院落、学校及桃洪路、赧水北路沿线部分小区楼盘地上、地下停车场和停车位免费对社会车辆开放(已实施收费的除外),停放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请社会各界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严管规定,共同维护市容和交通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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