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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5513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21-03-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08 有效期: 永久

一、园区概况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邵阳隆回县,园区代码 S439086 ,园区级别为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电子、服装、工艺品制造、建材、绿色农副产品加工、精细化工、造纸(不制浆)仓储等 核准范围面积 4485.3 km2

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

隆回高新区2007年1月,委托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707号)编制了《隆回县工业园一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委托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隆回县工业 集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2007年11有12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局以湘环评〔2007〕164号2018年8月9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评函2018〕14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

隆回高新区年内共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74.22亿元,较上年增长21.12%;工业总产值169.47亿元,较上年增长21.73%;规模工业总产值166.35亿元,较上年增长20.82%;规模工业增加值46.78亿元,较上年增长17.95%,占全县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88.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17.7亿元,占技工贸收入67.5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91亿元,较上年增长15.31%;共新招商入园项目17个,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35.53亿元;新增开工企业29家,新投产企业46家,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8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完成财税收入4.96亿元,较上年增长15.34%。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  198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193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12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94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0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7。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38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3个,未完成验收的有54。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8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0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79个,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 252.52 t/a,氨氮 24.63 t/a,二氧化硫 554.39 t/a,氮氧化物 2408.78 t/a,VOCs 0 t/a,其他 0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严格按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建设

隆回高新区批准面积总计624.6公顷,其中省政府核准范围面积448.53公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发展方向区面积176.07公顷,已开发面积275.45公顷,已建成面积222.60公顷,规划工业用地面积313.04公顷,已供应工业用地面积189.32公顷,工业用地容积率1.13。开发区土地集约度综合分值(指数)2019年为88.28分,2020年为88.87分,同比提高0.59个百分点。

2、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隆回高新区产业定位为:以电子、服装加工、纺织、工艺品制造等轻工制造业和以金银花为主的富硒农产品加工为主一、二类工业企业,并以精细化工、生物质能源、特种纸、仓储物流等为辅助产业。隆回高新区为湘商产业园的组成部分,是隆回县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经过多年发展,基本呈现了农副食品加工、轻工制造、电子信息等多产业齐头发展的格局。重点发展方向是依托当地的农产品、药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金银花)大健康科技产业园,抓住绿色、有机、富硒三个特色产业,打造“种植-初加工-精深加工-销售-研发检测等农产品加工配套服务”完整产业链条;围绕提升产业链和价值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发展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和制鞋业,全力推动皮具箱包、鞋业、发制品等轻工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打造轻工智能制造产业园;作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抢抓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大机遇,依托隆回深圳基伍集团、隆回长春电子有限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隆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形成智能手机制造、新型元器件、新型节能产品与新型电子材料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群。隆回高新区根规划环评的产业定位,优化了园区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2020年,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51909.66万元,占园区工业增加值483468.62万元的72.14%。

3、实行雨污分流,加快污水处量系统建设

隆回高新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雨污分流进行,园区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达100%。目前,园区工业污水收集率达100%。

2017年7月,隆回县污水处理厂进入实质性的建设阶段,委托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环评任务,编制了《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9月7日获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市环评[2017]45号)《关于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准。隆回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由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8 年 4 月开工,2019 年 6 月进入调整运营阶段。

隆回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隆回高新区沿江北路与寺山三路交汇处,总投资 6390.61 万元,(一期)工程污水处理量为15000m 3 /d,采用“曝气沉砂+水解酸化+ A/A/O+气浮过滤+紫外消毒”的组合工艺处理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约在6500m3 /d。

4、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使用清洁能源,严禁新建燃煤锅炉

隆回高新区大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园区燃料的使用,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推行成型生物质燃料和集中供热工作,2017年,开始建设集中供热企业,该任务由隆回聚森清洁能源供热有限公司承担。并计划将天然气工程引入园区。隆回聚森清洁能源供热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新建2台DZW10-1.6-BMF燃生物质锅炉,蒸汽供应能力为7.2万t/a供园区部分企业,并将供气企业原有的燃煤锅炉予以取缔,彻底消除园区燃煤锅炉。

隆回高新区涉废气排放的企业 30个,SO2排放量491.45吨。NOX排放量1441.17吨,未超过园区2013年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SO2554.39t/a、NOX2408.78t/a指标。工业企业其中涉VOCS企业为29个,按原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和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年内预计VOCS排放量约为20.055吨,涉VOCS企业大部分已按评价要求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隆回高新的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2019年为0.39,2020年全年预计为0.38,同比下降2.56%

5、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隆回高新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管理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对一般固废大力引导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对不于自身不能利用的采取返回原生产厂家进回收利用或由原供应商处量置,对无法利用的采取委托方式进行处置对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转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效处理,在转让运过程中严执行转运联单制度。

6、加强生态保护:

隆回高新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园区区块之间保留公用绿地,道路录化带,规划出伏龙江和赧水沿江绿化地带,在高速公路两侧置公共绿化地块,打造绿色生态产业园。

7、配套环境管理机构,建设风险事故防范机制:

隆回高新区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自2011年起就设置环境管理机构,2013年正式设园区环保分局,分局工作人员全部由邵阳市 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派遣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和监管能力的人员组成,现有工作人员4人。园区环保分局主要负责园区建设项目引进把关、项目环评审批、建设过程“三同时”跟踪监管、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污染物处理处置等工作的联络、督导和协调。

    2018年,隆回高新区成立了环境风险应急领导小组,编制了《隆回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涉及风险性物质识别,已确定涉及风险性物质28种,制订了一系列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响应系统,配备了基本的应急器材,制订了应急监测计划,并提供必要的金费保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管委会管理层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和维护以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工作等;工作机构为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抢险组、物资保障组、应急监测组、疏散警戒组。2020年度,关开展应培训1次,应急演练1次,同时针对企业情涉风险情况,督导各个涉及环境风险的单位分别按园区应急预案总的要求相继编制符合企业本身情况的应急预案,目前已列入应急预案涉及环境风险企业21家。

8、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隆回县总量指标中:

隆回高新区园区企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工业污水经管网全部收集入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单个企业在项目入园时环评只核算排放量,不单独经给出排污指标,全部指标汇入工业污水处理厂,纳入县里统一控制;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根据湘环评函〔 2018 〕14 号 号 :以电子、服装加工、纺织、工艺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的一、二类工业企业,辅以精细化工、造纸(不制浆)、仓储等;湘科发[2019]124 号 号:加大对造纸、建材、皮革、服饰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培育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湘发改函[2020]36号:农副食品加工、轻工制造;六部委公告 2018  年第 4 号:农副食品、皮革制品、电子设备要求,隆回高新区“三线一单”落实情况如下: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1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等废水、废气、噪声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在上瑞高速公路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工业企业。

园区现有湘丰纸业、康业生物和瀚星纸业3个造纸企业都不属于制浆造纸;园区重污染企业,高速公路两侧不设置工业企业。

1.2扩园区不设三类工业用地、不得引进排水涉一类污染物的项目。

园区没有设置三类工业用地,也没有引进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

1.3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其他配套服务用地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互相干扰。

园区忆优化布局,建设地块因项目建设需要,分类规划,区块之间以干道或支路进行间隔、互相干扰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

(2.1.1)加快配套截污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行雨污分流。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送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赧水。

(2.1.2)在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并实现接管运营前,园区应暂缓涉水项目引入及新建涉水项目投入生产。

(2.1.3)园区存在污染地块,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100%,实行雨污分流。工业污水已全部收集汇入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赧水河。

(2.2)废气:

(2.2.1)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源,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置净化装置,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达

到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大气排放重点企业执行《隆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限产限排要求。

(2.2.2)加强医药化工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的环境监管,对 VOCs 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对工业大气无组织排放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无组织排放企业清单;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园区工业企业按环评要求进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工业废气以企业处理为主,分别采用脱硫、脱硝和除尘除处理,涉及VOCs企业,按评价要求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2.3)固废: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加强管理采取分类收集,大力引导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对一般不于自身不能利用的采取返回原生产厂家进回收利用或由原供应商处量置,对无法利用的采取委托方式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涉危企业自行收集并分类暂存于自设的危废暂间进行安全贮存,及时转运,转运时执行转让运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防控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隆回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 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上述企业用地的土

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3.4)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大涉重金属企业治污设施升级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无组织堆存堆放固体废物、物料,稳步推进重金属减

排。

(3.5)园区污染地块禁止任何导致污染扩散的开发利用。

隆回高新区成立了环境风险应急领导小组,编制了《隆回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隆回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管委会管理层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和维护以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工作等;工作机构为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抢险组、物资保障组、应急监测组、疏散警戒组。

根据省、市关于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的总体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及时纠纷或整改从2020年5月起至10底,分期分批对园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以及专项整治等形式,出动排查人员150余次,排查企业120家,无安全隐患。部分企业存在较轻微的违法行为也得到及时纠正,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020年,经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园区内设有因环境风险问题致整改的项目,园区因2019年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而整改的问题已于2020年11月以前已整改完成并销号。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

严禁新建燃煤锅炉,工业园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建立园区清洁生产考核机制,加强企业管理。预测集南片区 2020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为 71153.92吨标煤,单位 GDP 能耗为 0.33 吨标煤/万元;2025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为 284213.49 吨标

煤,单位 GDP 能耗为 0.22 吨标煤/万元。

园区已于2017年底取缔了燃煤锅炉,代之以成型生物质锅炉和集中供热。

园区的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2019年为0.39,2020年全年预计为0.38,同比下降2.56%

(4.2)水资源:

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到 2020 年,隆回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 64立方米/万元(2010 年不变价),用水总量低于 3.71 亿立方米。

2020年,园区用水量约384.631万吨,其是循环用水约115.3893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为8.22立方米/万元

(4.3)土地资源:

(4.3.1)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以耕地为重点,按受污染程度将农用地

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开展建设用地环境调查和分用途管理。

(4.3.2)省级产业园区应争取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200 万元/亩,单位面积土地税

收产出强度不低于 27 万元/亩。

政府核准范围面积448.53公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发展方向区面积176.07公顷,已开发面积275.45公顷,已建成面积222.60公顷,规划工业用地面积313.04公顷,已供应工业用地面积189.32公顷,无三类工业用地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 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 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 1.5 m³/d,实际处理规模 0.66 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 “曝气沉砂+水解酸化+ A/A/O+气浮过滤+紫外消毒” ,在线监测达标率 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    %。(有多个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园区,另起一段填入上述信息)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 39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 660 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 0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 100 %(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200.312431万吨:化学需氧量    231.495t/a,氨氮 21,345 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0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 隆回县地表水元木山电站水坝下游控制段面,水功能区划 类,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0,最大超标倍数 0倍。

根据隆回高新区所处地理位置,周边地域无集中式地下水供水点,园区污水已经经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赧水河,不影响地下水,因此,园区不涉及“双源”地下水监测事项。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 0个,已完成整治 0个,未开工的 0个,修复中的 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30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超标因子 0,最大超标倍数 0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491.45 t/a,氮氧化物 1441.17 t/a,VOCs    11.786t/a,其他 0 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含小微站建设等),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自评情况。

2020年10月,隆回高新区根据省、市关于污染防攻坚战的相关要求,投资20余万元在园区的湖南惠电科技有限公司楼顶、湖南双惠箱包有限公司楼顶和大众产业园楼顶分别建设了3个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该站由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营运。监测因子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湿度、温度、大气压力、风速、风向。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已于2020年11月5日运行,并联网上报数据。目前,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和数据传输稳定。

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隆回高新区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附件7

(五)土壤环境管理

隆回高新区所在地原属于耕地、旱土及部分村民居住地,不涉及土壤污染,建园后,废水单位自行处理或集中处理,并做到达标外排。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管理,一般固废尽量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运送县垃圾场填埋;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委托湖南衡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清运和处理。对园区土壤不产生污染,无需进行土地整改或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0个,最大超标倍数 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2个,已完成修复 0个,未开工修复的 2个,修复中的 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31个,产生量    10042.458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14.14 t/a,自行处置 14.6   t/a,外委处置 10013.718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40个,产生量 208.075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208.075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0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0,处理工艺0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0  件,已完成整改 0件,完成率 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件,已完成整改 1件,完成率 100 %。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自评情况。

隆回高新区已有部分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以环发〔2013〕150号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12月18日)被纳入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0〕195号)中评价标准要求,园区综合评价值应为10分,自行评价等级次为诚信园区。

隆回高新技产业开发区环保信用评价自评分表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得分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0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1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1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0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0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0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0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0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0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0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0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0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1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0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0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0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1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0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0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0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0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0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0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1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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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隆回高新区是省级工业园,是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也是隆回县经济发展重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将有力推动产业发展,促进隆回县的以济繁荣。为此,园区管委会非常重园区环境保护工作,2020年,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的重视下,在园区环保分局具体运作下,各项环保工作都取得一定的成绩。

2020年,隆回高新区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2、加强环境监管,推进环保审批办理;

3、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排污许可证申领;

4、大力排查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5、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服务经济发展;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2020年,隆回高新区尽管在多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但在园区生态管理上仍存在一些小问题。目前,一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高;二是部分企业“三同时”建设不够到位,配套环保设施不完全,污染物防治设施滞后于生产设备,不能作到同步运行;三是个别企业污染物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处理效能较差,不能发挥其正常作用,重点在废气处理上。这方面是短版;四是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办理不积极,有拖欠行为,排污许可证执行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监管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施加强监管,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及有效解突出的环境问题。

3、提高服务意识,努力清查园区内未履行环评手续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情况,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完成环评、验收欠帐。搞好跟踪环评。

4、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正运行,提高污染物处理效果,使污染物排放达标,杜绝超标排污现象和防止污染纠纷现象出现。

5、开展隐患排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稍有急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表格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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