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关于转变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湘消[2019]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予以集中调整。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附件:县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及管辖范围
隆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 一审: 隆回县消防大队 二审: 隆回县消防大队 三审: 隆回县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