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的1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103项是中央立项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59项是省立项的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的4个项目分别是劳动部门的省外职业介绍服务费、卫生部门的婚前健康检查收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和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的残疾人康复收费。
这次取消的收费项目大部分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年审费、工商部门的《商标注册证》验证费、烟草部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工本费、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部门的技校招生录取费、教育部门的成人教育招生录取费、普通中专招生录取费和报名考试费、老龄委的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交通部门的培训结业考核发证费。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应于5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取消收费项目情况、涉及金额等情况上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731—5165000(省财政厅);0731—5531885和12358(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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