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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号重点提案的答复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号重点提案的答复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38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委员提案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8-15 有效期: 永久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5号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刘其长委员提出的《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第5号)作为重点提案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提案由局主办,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股室具体承办落实。

2.专题研究,确保实效。针对5号重点提案,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提案中提到的具体问题与建议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刘其长委员进行了初步交流沟通。

3.调度研讨,深入交流。5月24日,局长王柏玉召集和副长钟忠及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员与刘其长委员进行见面谈话,认真听取了刘其长委员对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交换了意见。6月7日,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兰鹏与刘其长委员见面,进行了当面答复,刘其长委员认为我局办理该提案所采取的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对给出的答复表示满意。

二、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重岗位轻开发岗位管理的问题

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机制。现已出台《关于继续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3〕7号),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体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提高公益性岗位安置精准度,动态调整安置对象,将更多的岗位用于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及监测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业务指导工作,推动政策落实,强化日常调度于集中督查,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人员安置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逐个核实,准确辨别,加强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人情岗”“关系岗”。

)关于重合同形式轻合同内容的问题。

加强安置合同的法律指导。于2023年4月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将所有的安置合同文书进行汇总,在合同中明确了用工性质,完善合同条款,规范权利义务,制裁合同违约,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汇总后将印制统一格式的合同范本上报给法制办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各行业主管单位将合同模板发送给各乡镇(街道)并指导各乡镇(街道)规范填写。

)关于重兜底安置轻安全保障的问题

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保障。要求各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内容实际情况,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因购买工伤保险需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公益性岗位属于就业援助中的一种,签订的是就业援助协议无法购买工伤保险,故现已要求各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降低用工风险,提高安全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

尽管在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变动大,此项工作还需要长期坚持落实。我局将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坚持部门统筹协调,数据共享,定期联合各行业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实地走访的方式,核查岗位开发和人员安置信息,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稳定和扩大脱贫劳动力、监测户稳定就业工作目标,切实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精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一审: 朱攀 二审: 钟忠 三审: 王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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