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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10报警服务平台与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意见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10报警服务平台与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意见
统一登记号:
LHDR-2017-01003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323
发文编号:
隆政办发〔2017〕11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5-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5-08
有效期:
2022-05-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非警务类报警分流,合理利用现有警务资源,切实发挥110报警服务平台的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110报警服务平台与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强12345社会求助服务平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履行县“12345”社会求助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平台)交办事项具体承办职责,全面构建“政府统一受理、分级分类交办、部门联动处置”的社会求助服务联动工作体系。要加快整合非警务类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按照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统一管理、统一接听、按责转办、统一督办”的要求,由“12345”平台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事项,切实提高政府综合服务水平。
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积极筹划,全力支持,确保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12345”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任务。
二、增强110接处警能力
县公安局要着力提升110报警服务平台接处警能力,对非警务类报警电话,加强即时甄别,及时主动对接“12345”平台,可采取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5”平台集中联席办公或“三方通话”等形式,确保非警务类报警及时分流。要加快110报警服务台的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保障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5”平台实现数据网上实时双向流转、互联互通。
三、强化服务联动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借鉴长沙、岳阳、衡阳等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创新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机制,将“12345”平台建设成为政府服务平台的指挥枢纽。不断改进和完善非警务类报警分流处置,实行“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的原则,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各自职权范围内积极开展社会求助服务联动工作。
供水、供气、供电和医疗急救等涉及应急救援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12345”平台的对接整合,以及与110警务平台的协同联动,建立专项对接机制,明确专门对接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落实专一联系电话,重点加强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根据任务和形势需要,不断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四、加强服务监管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12345”平台非警务类报警分流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要建立对非警务类报警分流处置工作的督查机制,对群众提出的求助服务事项,及时进行跟踪督办。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全县社会求助服务的工作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要结合110宣传日、119宣传日、“5.12”防震救灾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等,就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5”平台的报警、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事项进行联合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12345”平台及各类求助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引导人民群众正确使用社会求助服务平台,着力构建便民、利民的社会求助服务体系。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切实减少人民群众对非警务类报警电话的拨打,确保全县公安机关能够充分利用有效警务资源处置应急事务。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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