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办函〔2025〕21号
关于印发《隆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 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隆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隆回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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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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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订《隆回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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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订《隆回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
隆回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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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修改《隆回县国土空间规划》 |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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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隆回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 |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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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隆回县中心城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 |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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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更新《隆回县城镇基准地价》 |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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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编制《隆回县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26年-2031年)》 |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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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单位:隆回县人民政府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