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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放组办字〔2023〕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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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放组办字〔2023〕11号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准确、安全、权威发布,现将《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
日常巡查制度
为规范隆回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可靠、来源权威,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隆回县实际情况,特制定《隆回县政府网站内容表述巡查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对政府网站和全县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管理、建设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以通报形式进行。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并督促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规范运营。
2.各单位负责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更新维护,负责发布单位动态,负责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三审”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巡查自查方式和内容
1.日常检查:每天对政府网站及各单位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主要检查各单位在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政务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内容保障方面情况和链接安全情况。
2.专项检查:配合省、市县的工作安排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组织的,不定期对各单位在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政务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开展专项检查。
3.检查内容:①检查各单位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严谨,字(词)使用是否规范,表述是否有误,有无泄露国家秘密,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有无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有无错字(词)错链及政治性错误等。②检查各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合规等。
三、其它问题的处理方式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出现无法打开、乱码等方面技术、安全问题,应立即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恢复正常运转。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