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6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再次调整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
为认真贯彻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推进我省新农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规模为每年80元/人,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70元/人,农民个人缴纳10元。从明年开始,筹资规模为每年100元/人。另据了解,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到300和100元,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能分别低于60%和70%,全省住院费用补贴封顶线统一提高到3万元,新的补偿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对新方案出台前已经住院补助的农民予以追补。副县长陈慈英、政协副主席夏亦中在隆回分会场观看会议,并组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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