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省人社厅获悉,隆回县已正式被批准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试点启动时间为2011年7月1日。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实施的重大惠民政策,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实现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民生工程。县委书记钟义凡、县长周卫臣对此高度重视,将新农保试点县的争取启动工作列入隆回县委、县政府的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年初经济工作的重要议程。分管副县长贺朝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罗崇灿身体力行,多次到人社部和省市相关部门汇报协调,经过多方位努力,多渠道争取,我县突破重重阻力,成功跻身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
试点县的申报成功意味着今年我县将从中央、省市获得养老保险补贴近6000万元,82万名应参保对象将成为这制度的直接受惠者, 其中15.3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0.5万名60岁以上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就可直接享受5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
稿件单位:隆回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