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
来信人: | 廖** | 来信时间: | 2022-11-2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内容: | 我是具有隆回县户籍并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大学生(在校学生),应该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请问这两年误缴的费用可以退回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退回呢? | ||||
回复内容: | 经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属于在校免费师范生,预期将在毕业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诉求人可暂停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毕业后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由单位开具证明,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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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2-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