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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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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请问地方计生办可以给婚育证明盖章吗?
来信人: 李莲花 来信时间: 2021-8-1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我的户口是隆回金石桥镇的。开学需要交婚育证明,请问县上有计生办可以盖章吗?
回复内容:

 感谢您的来信,现就你所提出的咨询情况答复如下:
1.2021年7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通知提到,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2.如本人确有需要,请先回户籍所在地村出具婚育证明,再到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签署意见盖章,最后到县卫健局政策法规股复核。

回复单位: 隆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回复时间: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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