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咨询投诉
调查征集
回应关切
感谢您的来信,现就你所提出的咨询情况答复如下:1.2021年7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通知提到,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2.如本人确有需要,请先回户籍所在地村出具婚育证明,再到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签署意见盖章,最后到县卫健局政策法规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