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G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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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1月1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级汽车,共计251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中催化器监测部分不符合规范,无法及时监测过度老化催化器故障,并且故障指示灯(两个驾驶循环点亮故障灯)不会按预期点亮,存在排放危害。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升级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排放危害。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此外,也可登录网站www.dpac.org.cn、www.mee.gov.cn、www.recall.org.cn、www.vecc.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机动车环保),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主体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隆回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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