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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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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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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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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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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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款”不属于广告法禁止用语,不含有引入误解的内容,同时也不存在贬低其他产品及服务,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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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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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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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薄”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性状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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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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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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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规格型号大小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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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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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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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好”是表示程度的形容词,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存在对商品功能等信息的宣传与实际不符的情形,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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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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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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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火”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受关注、火热程度的形容,一般消费者能够对此理解和认知,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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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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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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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某种功能强弱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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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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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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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并非广告法规定违法词语,是一种表示程度的形容词,不对其他产品和服务构成贬低,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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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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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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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不属于广告法禁止用语,不含有引入误解的内容,消费者基于日常生活经验即能分辨,同时也不存在贬低其他产品及服务,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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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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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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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品牌认知度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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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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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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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特点或风格等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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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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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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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档次或质量等的形容,是表示程度的形容词,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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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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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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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档次或质量等的形容,是表示程度的形容词,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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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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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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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档次或质量等的形容,是表示程度的形容词,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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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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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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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薄”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厚度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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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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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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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佳”不构成对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贬低,不具有损害同行竞争利益的可能性,同时也并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欺骗,消费者结合自身常识和实际需要能够作出合理判断,并不会产生误解,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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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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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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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具”一词表示很有,不会构成对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贬低,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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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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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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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强”是表示程度的形容词,不会构成对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贬低,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从内容上、形式上不属于极限用语,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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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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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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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细”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粗细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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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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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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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商品大小属性的形容,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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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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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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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是指精心挑选,一般消费者能够对此理解和认知,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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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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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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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杀”并不是《广告法》禁止的词语,在日常生活消费等领域为消费者熟知,一般消费者能够对此理解和认知,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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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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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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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一词不属于广告法禁止用语,不会构成对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贬低,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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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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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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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一词不属于广告法禁止用语,不含有引入误解的内容,同时也不存在贬低其他产品及服务,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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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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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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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一词不属于广告法禁止用语,不会构成对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贬低,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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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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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器”属于网络流行用语,一般指某种新器物或高科技产品,也指具有独特功效或实用性产品的俗称,在日常生活消费等领域为消费者熟知,一般消费者能够对此理解和认知,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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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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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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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属于产品制作方式的描述,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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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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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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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中的“选”既可以是消费者选也可以是商家选,从形式上,内容上判断,不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不属于损害同行竞争利益的情形,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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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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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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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惠”一词表示优惠程度特别,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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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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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是指一个事物或一种事物显著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风格和形式,该词语为消费者熟知,一般消费者能够对此理解和认知,不构成虚假广告或误导,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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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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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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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的客观描述,不会构成对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贬低,消费者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通过对产品的认识可以进行判断和选择,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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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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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是指产品适用于多个品牌或型号,在日常生活消费等领域为消费者熟知,是对产品使用功能或情况的客观描述,不构成虚假广告或误导,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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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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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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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不属于广告法禁止用语,不含有引入误解的内容,同时也不存在贬低其他产品及服务,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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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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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一词是个人主观感受,消费者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验决定,商家的宣传不会对消费者购买行为产生决定性作用,不会产生误导欺骗,不构成贬低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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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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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一般对某行业领域中具有多用途、多功能的产品俗称,在日常生活消费等领域为消费者熟知,一般消费者能够对此理解和认知,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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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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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瘦”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风格特点的形容,不足以欺骗、误导消费者,不构成《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所指的绝对化用语,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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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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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一词是针对自身经营产品质地或质量的形容,是表示程度的形容词,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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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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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可形容通过古老或流传的传统方法制作经营的产品,未见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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