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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因机构改革,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原隆回县两烟办、特色办、能源办、农机局局机关、种子站、企业化站和金银花究所等7个单位合并而成。根据《中共隆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的复函》(隆编办函[2019]15号)文件精神,明确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特色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特色产业发展政策,编制全县金银花、龙牙百合、玉竹等特色中药材,猕猴桃、辣椒、茶叶等果蔬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县立项的特色产业扶持项目资金以及县级发展特色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负责建立健全特色产业科研服务支撑体系;负责全县特色产业公用品牌培育打造,组织产业文化研究、提升产业形象,组织产业对外宣传,建立健全产业信息支撑体系,提供市场信息服务;负责抓好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与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抓好特色产业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引导扶持、服务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色产业的质量安全监管;评估、申报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指导、协调全县特色产业的发展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2、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烟叶生产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烟叶发展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县委、县政府分配给各乡镇(街道)当年的烤烟种植面积,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烤烟生产、烟基建设、协调烟叶销售和烟草专卖打假工作。
3、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可再生资源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规划,形成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合力,搞好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省、市、县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及材料报送,开展农民技术员的培训工作,抓好农业产业科技培训和推广,推进科技创新。
5、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农业产业化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拟订促进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能,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10个内设股室。
1.办公室
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起草、材料汇总、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新闻宣传、后勤接待、网络建设、卫生健康、绩效考核评估、文明创建等工作。
2.政工人事股
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关心下一代、老龄老干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统战、学习教育、纪检监察等工作。
3.财务股
负责本单位财务、基建、资产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合理使用办公、业务经费;承担有关审计、财经检查协调工作。
4.中药材产业股
负责拟定我县金银花、龙牙百合等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特色中药材产业溯源系统建设;负责指导我县中药材基地标准化建设;负责中药材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负责全县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
5.品牌建设股
负责全县特色产业(药材、果蔬茶等)公用品牌培育打造、宣传推广;负责全县特色产业招商服务,推动产业金融、大数据网络等公用服务平台的引进建设;负责地理标志商标等公用品牌的维护、使用授权管理,负责地理商标使用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加工设备改造升级引导扶持;负责国家、省、市相关项目申报与科研院校合作项目跟踪服务;负责特色产业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管理工作。
6.特色产业股
负责拟定特色水果、蔬菜、茶叶等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作物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工作;负责全县辣椒、大蒜、猕猴桃、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果蔬茶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等。
7.烟叶生产股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烟叶生产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烟叶发展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县委、县政府分配给各乡镇(街道)当年的烤烟种植面积,组织、协调全县烤烟生产、烟叶销售和烟草专卖打假工作。
8.烟基建设股
负责与烟草公司协调烤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点负责烟田水利设施、烟区道路、烤房建设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9.能源建设股
参与乡村振兴建设,负责拟定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报送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方面的工作材料,指导全县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
10.科教培训股
拟定全县农民素质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民素质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编写农村实用技术教材,推广农业广播电视教育,承担全县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提供科学技术咨询,及时报送有关农民素质教育的工作材料。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级,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隆回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01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8.8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6.38万元,减少46.52%,主要是因为一、人员减少,二、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22年度支出总计1018.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8.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6.38万元,减少46.52%,主要是因为一、人员减少,二、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75万元,占75.26%;项目支出252.09万元,占24.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18.84万元,与上年相比,886.38万元,减少46.52%,主要是因为:一、人员减少,二、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6.38万元,减少46.52%,主要是因为:一、人员减少,二、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8.38万元,减少41.69%,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一、人员减少,二、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1.76万元,占59.06%;卫生健康(类)支出3.95万元,占0.39%;农林水(类)支出413.13万元,占40.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1.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601.76万元,支出决算为601.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没有预算,年中调整追加。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没有预算,年中调整追加。
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0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4万元,完成年初算的9.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化,全部在本科目,支出时按实际科目调整入账。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40.84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没有预算,年中调整追加。
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没有预算,年中调整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2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2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48万元,减少13.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02人次,主要是烤烟生产工作会议招待,省农大省农科院调研特色产业工作,省市农民素质教育办察看农民田间学院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0.9万元,降低62.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1万元,用于召开烤烟生产工作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烤烟生产动员大会等;开支培训费4.53万元,用于开展烟叶生产移栽技术培训、田间管理技术培训、烟叶烘烤、分级技术培训等,人数300人,内容为烤烟生产系列工作。2022年本部门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烟叶生产方面,全县通过扩面积、抓翻耕、促差苗、补短板、强管理等措施,移栽烤烟2.6万亩,收购烟叶5.39万担,烟叶税1830万元。烟叶收购总量和均价都远高出邵阳县与新宁县,位居全市第一。
二是农村能源建设方面,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维修沼气池12口,省柴灶1组,发放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册等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劳动力组织难、成本高。
2、需要加强种植、烤制等技术培训
3、产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海洋 二审: 贺玲 三审: 肖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