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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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
提交时间: | |
诉求内容: | 来信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市民的小孩放假回家,今天(9月30日)所有隆回至苏河的班车都要按照全程收费标准收费,平时到横板桥只要8元,却要收小孩15元,不按15元交费就不准上车,很不合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并处理! |
承办单位: | 邵阳市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时间: | 2024-09-30 |
办结回复: | 回复内容:针对诉求编号为060320240930000070投诉人反应“市民的小孩放假回家,今天(9月30日)所有隆回至苏河的班车都要按照全程收费标准收费,平时到横板桥只要8元,却要收小孩15元,不按15元交费就不准上车,很不合理。”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1、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投诉人投诉“今天(9月30日)所有隆回至苏河的班车都要按照全程收费标准收费,平时到横板桥只要8元,却要收小孩15元,不按15元交费就不准上车,很不合理”,超标准收费的情况属实。该客运车售票员向隆回到横板桥的旅客按15元/人/次的票价售票,根据《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内农村客运价格的通知》(隆发改〔2019〕2号)文件规定隆回到横板桥核定票价为9元/人/次,超标准向隆回到横板桥的旅客收取6元/人/次票价。2、我局责令被投诉人严格执行客运票价政策并对超标准收取的客运票价予以退还给旅客,联系人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隆回分公司李站长,联系电话139****6100以便进行退费处理,对违规超标准收取客运票价行为予以警告,如再发生违规收费,我局将对被投诉人立案查处并予以顶格处罚。3、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说明情况,投诉人表示谅解,并对我局现场处理表示认可。【邵阳市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