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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回县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隆回县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15 发文编号: 隆安字〔2016〕9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6-11-2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4-1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隆回县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隆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为吸取京港澳高速“3.19”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当前有关突出问题,遏制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提升整治和监管执法力度,按照《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京港澳高速“3.19”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领导指示,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确保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二、领导机构

组 长:李小宁

副组长:袁 平、张岳力、曾放龙、胡国胜、廖友学、

邱加卿

成 员: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氧气、乙炔气体运输环节车辆和从业人员监管为重点,严格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操作人员从业资格、危险品发货、装卸等环节管理,强化路面运输秩序管控,严查危险品运输违法行为。公安、交通、交警、经信、住建、安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方法、分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队伍(交通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配合)

交通部门加强对涉及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的车辆监管,对达不到运输危险货物安全要求的车辆,要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货物证件。同时,运输企业要为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GPS”卫星定位系统,为一线从业人员配备防护和施救设备。并要求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对全县涉及危险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安全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防御性驾驶技术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没有从业资格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增驾、审验等环节严格把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要责令企业严肃查处。

(二)整治危险物品运输秩序(交警大队牵头、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安监局配合)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到“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落实严把“四关”和“六个必查”措施,即:严把进城、出城、上高速、过境关,必查驾驶人、机动车、保险凭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在全县主要道路交通出入口设立交警、路政联合检查站,对外地入境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配备押运员、从业人员无资质上路运营等违法行为。对无证运输危险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危险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的,擅自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要依法扣留从严处罚。

(三)整治涉及运输危险物品企业(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安监局配合)

对涉及运输危险物品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加油加气站、氧气、乙炔气体经营门店及气体充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民爆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等情况;督促涉及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发货、装卸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四个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者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严禁超装、混装、错装、超载,杜绝不具备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危险物品,把好道路运输安全源头关,严格查验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整治道路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积极推进道路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强化宣传,加强监督。要积极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各部门执法人员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进行。要组织开展道路危险物品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合法、安全运输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舆论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开展所管属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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