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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第一季度和“春雷2017”专项行动督查考核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第一季度和“春雷2017”专项行动督查考核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5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7-04-14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4-06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检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邵阳市对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办法》、《邵阳市2017年度第一季度现场考核细则》和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决定在4月初对全县各乡镇和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进行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4月5日-15日。

二、考核内容

1、隆回县2017年度第一季度和“春雷2017”专项行动现场考核细则(附件2,责任状的内容已经包括在内)

2、3月16日下午乡镇安监站站长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专干会议要求(附件3)。

3、现场考核。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个村、2个乡镇部门、2个安监部门直管行业的企业和2个其他行业的企业。通过检查企业倒查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4、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县安委办根据每季度监管重点确定1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提供扣分情况。

三、检查分组

全县共分五个考核组,安监局班子成员分到各自的联系乡镇(附件1),对26个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和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2017年刚新增的暂时不考核)进行考核,车辆由各组确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必争先进,力争示范,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查漏补缺,整理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市县督查考核。

2、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督查考核通知要求,做到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要认真做好记录,现场不记分,考核完后把情况汇总写好书面汇报交县安委办。

3、市对县从4月5日至4月14日采取市安委办和县市区交叉检查方式进行第一季度考核,市安委会还将根据季度监管重点确定10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提供扣分情况,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与市相应局联系考核情况,力争不扣分。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否则,市考核扣分县加倍扣分。

4、考核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考核。现场考核对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5、严格问责。对工作不力、打非执法不严的工作人员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6、考核组要廉洁自律,住宿费回本单位报销。

附件

隆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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