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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9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7-06-2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6-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四)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承担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对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

(八)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技术推广、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外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

(九)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县本级负责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除外)的行政处罚。

(十二)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担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炭安全规程》,对全县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煤矿抓好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并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行使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名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协调煤矿安全事故抢救,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培训,负责矿长资格的培训发证组织工作,对煤矿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信息、伤亡事故统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加强煤炭专业人才培养,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煤炭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程系列专业技师职称评定;对全县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管理县直煤炭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五)负责监督核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十六)负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承担权限内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包括批准、核准、许可、颁发证照等)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事故调查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为 29 人,实际人数 30人,其中在职 30 人,离退休 14 人。小车编制数 3台,实际 3 台。遗属补助人数 2 人,房屋面积 782 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机关单位。

(一)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收入 9978655 元,比上年增加 6923218 元,增长约2.27倍(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722055元,比上年增长856768元,增长约45.93%;专项资金拨款7256600元,比上年增长约5.10倍)。

(二)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支出 9978655 元(其中企业关闭破产补助588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4000元;行政运行904492元;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95000元;行政运行143356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0000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281600元),比上年增加 6923218 元,增长约2.27倍。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末决算数272205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6343元,商品服务支出4473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317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末决算数7256600元。其中专项商品服务支出60160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655000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424466.8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34126元、公务用车费9034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340.8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年初预算减少(增加) 0元。

2、2016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 0 个,共 0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3 辆,其中,今年属新购置的0 辆。

4、2016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280批次,总接待人数 2771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安监局决算运行经费决算支出9978655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766301元,增长约3.51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安监局决算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522050.86元,其中:车辆3辆,价值726715.82元,其他通用设备863036元,房屋1041.00平方米,价值932299.04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6年决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审核:谭丁平 刘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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