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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四)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承担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对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
(八)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技术推广、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外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
(九)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县本级负责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除外)的行政处罚。
(十二)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担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炭安全规程》,对全县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煤矿抓好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并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行使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名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协调煤矿安全事故抢救,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培训,负责矿长资格的培训发证组织工作,对煤矿职工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信息、伤亡事故统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加强煤炭专业人才培养,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煤炭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程系列专业技师职称评定;对全县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管理县直煤炭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五)负责监督核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十六)负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承担权限内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包括批准、核准、许可、颁发证照等)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6个内设机构和一个执法大队: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事故调查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为 33 人,实际人数35人,其中在职 34人,离退休 16 人。小车编制数 3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 2 人,房屋面积 1041 平方米,固定资产234.3万元等。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474.59万元。比上年增47.78%。总支出1474.59万元,比上年增47.78%。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 147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增476.7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创建省级示范县拨入专项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 147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74.59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与2016年增476.7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创建省级示范县拨入专项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474.59万元,比上年增加47.7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474.59万元,比上年增加47.7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474.59万元。比上年增加47.78%。财政拨款支出1474.59万元,比上年增加47.78%。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47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6年增476.7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创建省级示范县拨入专项款。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474.59万元。基本支出:319.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3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9万元。项目支出: 1154.8万元。与2016年增429.1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创建省级示范县拨入专项款。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5万元,决算数为12.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9.5万元,决算数为4.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9.5万元,决算数为4.6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万元,决算数为8.06万元,公务接待280批800人次。
减少: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0.27万元,安监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安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474.59万元。与2016年增476.73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安监局政府采购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34.3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26.8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102.95万元,办公家具20.93万元,房屋1041.00平方米,价值83.5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核:谭丁平 谭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