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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文件名称: 2023年3月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25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3-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3-20 有效期: 永久

20233月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3〕ZF-2 号

隆回县马*瑞烟花爆竹专卖店(马*瑞,身份证号码: 430524****031271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0Q3J2Q)存放的烟 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0Q3J2Q

*

2023 年 2 月 15 日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对隆回县马*瑞烟花爆竹专卖店(马*瑞,身份证号码: 430524****031271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0Q3J2Q)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专 卖店存放烟花 120 箱,爆竹 69 箱共计189箱。 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第 5 章面积存 放限量中表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最大允许存放量的内容,核算折合核定 储量 189 箱;经查,该专卖店主要负责人马*瑞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许可证号为(湘)LS【2022】03998,《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证》上载明的核定储量为 100 箱/100 千克,现该专卖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 许可证载明的限量 89 箱,超范围 89%,存在安全隐患。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 二)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 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3年3月10日-2024年3月10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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