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太安采石场案件)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隆)应急罚〔2023〕ZF-80号 |
隆回县桃洪镇太安采石场矿区南侧+325未按设计规定设置安全平台 案 |
隆回县桃洪镇太安采石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 0****6533Q |
陈*宝 |
2023年6月1日,隆回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隆回县桃洪镇太安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采石场矿区南侧+325 未按设计规定设置安全平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的行政处罚裁量等次 |
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3年7月18日-2024年7月18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7月18日 |
( 一审: 谭鑫鑫 二审: 邱清龙 三审: 李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