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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2023年9月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隆)应急罚〔2023〕ZF-135号 |
广西嘉之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储存、使用柴油时,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也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
广西嘉之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P510 |
刘* |
2023年9月1日,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接到隆回县人民政府“12345 ”信息平台反馈,有群众举报隆回县六都寨镇新新高速第四标段施工现场 有一个约30吨容量的柴油储油罐储存柴油,存在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核查,发现广西嘉之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隆回县六都寨镇城山村新新高速第四标段路基工程第三队施工现场有30吨 容量柴油储油罐1个,内存柴油约16吨,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也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参考《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 年版)》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第三项的行政处罚裁量等次 |
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3年9月15日-2024年9月15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9月15日 |
( 一审: 廖丁础 二审: 邱清龙 三审: 李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