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湖南**塑胶)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3〕ZF-151号 |
湖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 24MA4Q****7W) 未对其中两名员工施长发和刘鹏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案 |
湖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 24MA4Q****7W) |
廖*锡 |
2023年9月21日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和花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组织对湖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430524MA4Q****7W)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对其中两名员工施*发和刘*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第四十 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的相关裁量等次。 |
决定给予人民币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16日已将罚款缴至指定账户。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10月16日 |
( 一审: 刘雄理 二审: 颜少江 三审: 李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