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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隆)应急罚〔2023〕ZF-284号 |
隆回县高平镇欧*电子厂(统一代码:92430524MA****NR8W经 营者:蒋*香)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
隆回县高平镇欧*电子厂 |
92430524MA****NR8W |
蒋*香 |
2023 年 11 月 21 日隆回县应急管理局、高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 队,依法组织对隆回县高平镇欧淇电子厂(统一代码:92430524MA4T4ENR8W 经营者:蒋文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 条的规定,并参照《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的相关条款。 |
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23年12月16日-2024年1月6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12月22日 |
( 一审: 刘雄理 二审: 颜少江 三审: 李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