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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文件名称: 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38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5-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5-16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06号 隆回县小沙江镇刘丁友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2622****0316017X,经营者:刘**)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案 隆回县小沙江镇刘丁友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2622****0316017X,经营者: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2622****0316017X 刘** 2024年4月1日上午11时左右,根据隆回县驻小沙江镇巡察办、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在小沙江镇居委会对大部分商店批发部进行视查中,发现小沙江镇居委会5组富华副食批发部里有烟花爆竹产品。当日下午6点左右,县应急管理局迅速组织公安、市监、运管和小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对小沙江镇居委会5组富华副食批发部进行执法检查,在商店一楼后面楼梯间发现有烟花爆竹2散箱;其中烟花:4个艳阳天财神蕾20发*6,2个16发艳阳天富贵礼炮,爆竹:2封财神炮4000*10。根据上午有关部门提供线索,执法现场了解,1箱财神炮6000*8和1箱艳阳天财神蕾20发*6已经转移至隆回县小沙江镇刘丁友烟花爆竹专卖店店内;该副食批发部在市场旁边,批发部楼上为人员居住场所,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5月13日-2025年5月13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13日
2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01号 隆回县陈名旺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G7M69C,经营者:陈**)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案 隆回县陈名旺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G7M69C,经营者: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G7M69C 陈** 2024年4月8日上午11时,市、县应急局工作人员、岩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对陈名旺其老屋排查发现其马头山2组一房屋内有烟花:20箱20发*8财旺花蕾,18箱100发开门红,2箱45发财运蕾,2箱80发中洲烟花六景,6箱50发中州烟花四景,3箱45发好喜庆,4箱88发流浪地球,爆竹:9箱8000型财神炮,6箱3000型中州红炮(吉祥如意),2箱2000型中州红炮(财满堂),1箱黑老大(480盒x1箱),以上烟花爆竹共计73箱,其烟花爆竹专卖店经营地址为岩口镇三角村3组,存在安全隐患。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5月9日-2025年5月9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9日
3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03号 隆回县谭永青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1C1D74)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隆回县谭永青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1C1D7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1C1D74 谭** 2024年4月10日9时30分,隆回县六都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六都寨镇金龙温冲村对隆回县谭永青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1C1D74)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存放烟花爆竹总储量超过许可证储量35箱(超储量14%),存在安全隐患。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5月9日-2025年5月9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9日
4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04号 隆回县鸭田镇罗美容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XJ9P8D,经营者: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隆回县鸭田镇罗美容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XJ9P8D,经营者: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XJ9P8D 罗** 2024年4月15日10时10分,隆回县鸭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鸭田镇罗美容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XJ9P8D,经营者:罗**)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的储量13箱(超量18.5%),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5月9日-2025年5月9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9日
5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4〕ZF-105号 隆回县杨记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479NXW)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隆回县杨记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479NX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54UR55 袁** 2024年4月17日14时40分,隆回县高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杨记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479NXW)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湖南省隆回县高坪镇堂下桥5组隆回县杨记烟花爆竹专卖店经营场所内存放有烟花爆竹产品,有65箱烟花,其中40金笛音100发,25箱响子牡丹蕾100发;爆竹100箱,其中30箱银光炮ZK8082-5号,30箱银光炮ZK8082-4号,40箱银光炮ZK8082-3号,现场核算折合核定储量为165箱(具体见烟花爆竹储存种类数量清单);经查,该专卖店负责人袁星亮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核定储量为 140 箱/140 千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号:(湘)LS(2022)04177有效期2022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0日,许可证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隆回县高坪镇堂下桥5组;现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25箱(超量18%),存在安全隐患。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5月13日-2025年5月13日。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13日

一审: 王小珍 二审: 周小龙 三审: 李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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