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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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5〕ZF-16 号 |
隆回县红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M772,经营者:刘**)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红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M772,经营者: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M772 |
刘** |
2025年1月20日10点,隆回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工作组联合隆回县检察院对隆回县红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M772,经营者:刘**)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专卖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335箱(超量134%),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5年3月10日-2026年3月10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3月10日 |
2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5〕ZF-14 号 |
隆回县司门前镇贺方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QEH996,经营者:贺**)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司门前镇贺方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QEH996,经营者: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QEH996 |
贺** |
2025年1月21日16时21分,隆回县司门前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司门前镇贺方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QEH996,经营者:贺**)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26箱(超量10.4%),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5年3月7日-2026年3月7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3月7日 |
3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5〕ZF-13 号 |
隆回县小沙江镇肖意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0524****JJME51,经营者:肖**)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小沙江镇肖意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0524****JJME51,经营者: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0524****JJME51 |
肖** |
2025年1月23日9时,隆回县小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小沙江镇肖意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0524****JJME51,经营者:肖**)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专卖店超出核定储量34箱(超量18%),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5年3月7日-2026年3月7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3月7日 |
4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5〕ZF-15 号 |
隆回县麻塘山乡伦友宋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9564G,经营者:谢**)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麻塘山乡伦友宋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9564G,经营者: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9564G |
谢** |
2025年2月6日,隆回县麻塘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麻塘山乡兴屋场村5组对隆回县麻塘山乡伦友宋梅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9564G,经营者:谢**)进行执法检查时,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存放烟花爆竹总储量超过许可证储量44箱(超储量23%),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5年3月10日-2026年3月10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