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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5〕ZF-52 号 | 隆回县金石桥镇陈乔华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DAAT2B;经营者:陈**)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金石桥镇陈乔华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DAAT2B;经营者: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DAAT2B | 陈** | 2025年6月5日上午11时31分,隆回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金石桥镇华溪村4组隆回县金石桥镇陈乔华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DAAT2B;经营者:陈**)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专卖店存放烟花爆竹519箱,超出核定储量269箱(超量107%),2025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该专卖店进行复查,该专卖店存放了烟花爆竹产品381箱,超出核定载量131箱超量52%,证实了该专卖店收到整改指令后对存在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5年7月17日-2026年7月17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7月17日 |
( 一审: 二审: 王小珍 三审: 李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