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烟花爆竹)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6〕ZF-7 号 |
隆回县荷香桥镇金池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524****72921,经营者:肖**)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荷香桥镇金池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524****72921,经营者: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524****72921 |
肖** |
2026年2月2日,隆回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依职权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时发现隆回县荷香桥镇金池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524****72921,经营者:肖**)许可证核定储量250箱/250千克,实际该专卖店存放烟花爆竹产品962箱,超过许可证核定储量712箱(超出284.8%),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权》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6年3月9日-2027年3月9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3月9日 |
| 2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6〕ZF-8 号 |
隆回县荷香桥镇媚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53ML46,经营者:胡**)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荷香桥镇媚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53ML46,经营者: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53ML46 |
胡** |
2026年2月2日,隆回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依职权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时发现隆回县荷香桥镇媚君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53ML46,经营者:胡**)许可证核定储量250箱/250千克,实际该专卖店存放烟花爆竹产品391箱,超过许可证核定储量141箱(超出56.4%),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权》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6年3月9日-2027年3月9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3月9日 |
| 3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6〕ZF-9 号 |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谭波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XMH8K,经营者:谭*)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谭波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XMH8K,经营者: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XMH8K |
谭** |
2026年2月4日隆回县应急局依法组织对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谭波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4XMH8K,经营者:谭*)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专卖店核定储量为140箱/140千克,实际该专卖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总储量超许可证储量73箱(超52%),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权》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6年3月9日-2027年3月9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3月9日 |
| 4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隆)应急罚〔2026〕ZF-10 号 |
隆回县刘述斌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ARCY31)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案 |
隆回县刘述斌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ARCY3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ARCY31 |
刘** |
2026年2月3日,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依职权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时发现七江镇隆回县刘述斌烟花爆竹专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ARCY31)许可证核定储量140箱/140千克,实际该专卖店存放烟花爆竹产品237箱,超出许可核定储量 97箱(超量 69%),存在安全隐患。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权》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6年3月9日-2027年3月9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