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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城镇面貌,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质量,不断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美丽幸福新北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城乡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村居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村居环境卫生整治机制,切实解决影响村居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村居文明卫生程度,努力建设清洁美丽北山。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健康卫生生活理念,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村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力争在全县评比排名进入第二系列前三名。镇辖区内卫生共分成四个部分:
1、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的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乱贴;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机关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保持公共场所卫生。
2、城镇区域:街道有清扫保洁员,无积存暴露垃圾和渣土,无乱堆乱放乱搭,无坑洼积水,有垃圾中转站,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有适量的果皮箱或垃圾桶无乱停乱摆,乱贴乱画现象;建筑工地无乱堆乱放,无阻碍交通,无积存暴露垃圾;小餐饮店有密闭垃圾桶,餐具消毒,环境整洁卫生;交通秩序好,车辆定点停放,交通要道无摆摊设点,行人遵守交通秩序。
3、公路、河道:集中开展公路沿线专项整治、河道专项整治,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确保公路沿线、河道沿岸无暴露垃圾,水上无漂浮物,达到“四无”,即无积存暴露垃圾、无马路市场、无乱搭棚架、无乱停乱摆。主要街道路面无坑洼,交通畅通,河岸、小溪旁无积存暴露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所有农林场所、工矿企业、村组院落、山塘、水库、池塘无积存暴露垃圾。
4、村(居)组: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建好垃圾处理设施,成立保洁队伍。农户备好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该焚烧的焚烧,该填埋的填埋,该回收的回收。逐步完善环卫设施,实现路边、水边、田边及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村无积存暴露垃圾、村容整洁。
三、 工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华中书记任顾问,田飞虎镇长任组长,黄世杰、丁燎原、钟毅飞、马宗勇、范奇银、刘玉、张治中(常务)、谭菲为副组长,罗姣霞、马俊、戴惊光、刘旭丽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姣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督查工作,抓好环境综合整治责任目标落实。各村(居)要成立以驻村干部、固补干部、村保洁员、道路养护员、食品药品安全员为成员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并安排2-3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厂矿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并安排1-2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 加强宣传引导
要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地进行创卫大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在镇机关、主要出入干道设置永久性宣传牌5块以上;
2、在镇属学校开展“创卫进校园、小手拉大手、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活动,由学生带动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自觉形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3、各驻村干部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统一广大群众思想,单独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人人发放创卫倡议书,。并组织开展大规劝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志愿者参与,开展“卫生文明户”星级评比活动,引导村民提高卫生意识,增强卫生责任,引导村民“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全面促进我镇卫生工作。
(三) 强化经济保障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有成效,必须建立长期投入保障机制,要通过财政投入一点,企业部门挤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多渠道筹措资金。要求村(居)每年投入环境经费不低于每人每年12元。2014年我镇财政投入不低于50万元。
(四) 强化长效管理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果,探索和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镇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予以支持,全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顺利开展。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实现长效管理。要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确保本单位院落干净、整洁、绿化、美化。各村(居)要建立好垃圾焚烧池,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驻村干部包村,固补干部分组包院落,村保洁员、道路养护员明确职责,划分区域,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督促村民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清扫保洁;需焚烧的垃圾倒入垃圾池,责任人员负责每天焚烧一次,垃圾池垃圾一星期至少清运一次,确保垃圾不外溢,最终实现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五) 强化考评问责
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绩效考核范畴,按照总分35分的分值对各村(居)进行考核。
一是建立检查评比机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采取“月检查、季考评、年总评”的方式进行。检查分为暗访与明查两种方式,暗访和明查分值权重相加为季度总分。每季度的前两月每月组织考评人员进行一次暗访,并以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记录暗访情况,每次考核按30%计入季度考评分,两次暗访得分相加为本季度暗访总分。每季度的末月进行一次明查并打分,按40%进入季度考评分。镇辖区内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厂矿、村(居)划分为三个系列:一系列为S317省道、南方水泥公司沿线15个村(居),即塘土、温塘、北山、东鄄、石柏、高木、梅溪、湾田、荷叶、划船、黄柏、大伍、抱溪、新连、大竹;二系列为镇其他24个村,即新元、小角、大院、旗阳、新屋、满塘、严塘、大建、岩门、蒙田、杨柳、观音塘、易坪、南阳、莫家、高楼、长冲、石矿、石江、清江、大塘、大田张、竹元、卢家;三系列:镇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厂矿、镇属各部门。考核分组评比按得分高低奖罚,受奖单位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一系列奖前3名,分别奖2000元、1600元、1200元;二系列奖前5名,分别奖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三系列奖前2名,分别奖2000 元、1200元;并各奖绩效考核分5分。一系列罚后3名,分别罚2000元、1600元、1200元;二系列罚后5名,分别罚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三系列罚后2名,分别罚2000 元、1200元;并扣减绩效考核分值5分,驻村干部按所驻村的50%进行奖罚。得分低于70分的,加倍处罚。
二是建立奖惩兑现机制。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一、二系列每个村(居)缴纳风险抵押金6000元,由镇财政所统一代扣,三系列每个单位缴纳风险抵押金4000元。镇在全县年终检查评比排名二系列 1、2、3名的,分别奖励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10000元、8000元、6000 元,共奖迎检单位20000元、16000元、12000元,共奖迎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5000元、4000元、3000元,并各奖绩效考核分10分。排名倒数1、2、3名的,分别罚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10000元、8000元、6000元,共罚迎检单位20000元、16000元、12000元,共罚迎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5000元、4000元、3000元,并各扣绩效考核分10分。
镇在县里季度检查评比排名第1、2、3名的,分别奖励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5000、4000、3000 元,共奖迎检单位12500元、10000元、7500元。排名倒数1、2、3名的,分别罚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4000、3000、2000 元,罚迎检村2000元、迎检单位1000元,并扣绩效考核分5分。所有奖罚张榜公示,保证公正,所有奖罚在一个星期内兑现。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每月将暗访和考核结果发书面通报并在镇公布栏张贴公布。8月初镇将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半年检查,在镇半年经济工作讲评会上进行讲评,并按照本方案兑现奖罚。对连续两个月考评排名该系列后3名的村(居),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对其村(居)支部书记、村主任约谈,并责成限期整改,连续三个月排名该系列后3名的村支书在固补干部会上做检讨,并责成限期整改。
中共北山镇委员会
北山镇人民政府
北山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分标准 | |||||
村(居)评分标准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核及计分方法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组织机构(20分) | 1、有组织机构,落实区域责任人,并公布上墙,有工作计划(方案),及时交纳环卫押金。 | 3 | 未成立机构和落实责任人分别扣1分;没有工作计划(方案)分别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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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清扫保洁制度、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 3 | 没有制度扣1分;没有宣传标语扣1分,没有宣传栏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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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并根据村规民约收取环卫费。 | 5 | 收取环卫费达到80%及以上的为满分,每降低10%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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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资料。 | 3 | 检查发现一户不知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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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各项活动。 | 6 | 每发生一起不配合现象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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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环境(50分) | 1、村每个院落建有垃圾焚烧池 | 10 | 未建立的扣10分,每少建一个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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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路平整无坑洼。 | 5 | 绕村一周,每发现1处不合要求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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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边田边无垃圾、粪便。 | 10 | ||||
4、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 | 5 | ||||
5、垃圾入池集中收集焚烧,每个星期清运一次,无外溢现象。 | 10 | ||||
6、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井边无倾倒丢弃垃圾。 | 5 | ||||
7、无占道堆物、晒谷,堆放建筑材料,阻碍交通。 | 5 | ||||
农户卫生(30分) | 1、居室厨房整洁、饮食卫生。 | 5 | 抽查2-3个村民小组,共10户农户,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分别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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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内外有垃圾桶(箱) | 4 | ||||
3、无乱泼乱倒现象。 | 3 | ||||
4、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 | 5 | ||||
5、排水沟畅通无臭。 | 5 | ||||
6、人畜分离,家禽牲畜圈养。 | 3 | ||||
7、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 5 |
北山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分标准 | |||||
企事业单位、厂矿评分标准 |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核及计分方法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组织机构(30分) | 1、有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人,有工作计划(方案)。 | 5 | 未成立机构和落实责任人分别扣2分;没有工作计划(方案)分别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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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清扫保洁制度、有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 5 | 没有制度扣1分;没有宣传标语扣1分,没有宣传栏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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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费保障,及时交纳环卫押金,并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 | 10 | 未按标准交纳押金每少100元扣1分;未按时交纳扣5分,没有经费保障扣5分,保障没到位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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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各项活动。 | 10 | 每发生一起不配合现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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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厂矿环境(60分) | 1、无积存暴露垃圾。 | 10 | 绕企事业单位、厂矿一周,每发现1处不合要求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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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乱堆乱放乱搭。 | 5 | ||||
3、无乱贴乱画现象。 | 10 | ||||
4、垃圾入池集中收集,密闭管理不外溢。 | 5 | ||||
5、沟渠畅通,厕所卫生。 | 10 | ||||
6、室内外有垃圾桶。 | 5 | ||||
7、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无灰尘、垃圾、门窗干净明亮,东西摆放整洁。 | 10 | ||||
企事业单位、厂矿食堂卫生(10分) | 1、食堂整洁、饮水、饮食卫生。 | 3 | 每发现1处不合要求分别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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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餐具消毒。 | 2 | ||||
3、食堂室内外有垃圾垃圾桶,垃圾密闭收集。 | 3 | ||||
4、有三防设施。 | 2 |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