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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北发〔2016〕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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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属及驻镇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字[2016]52号)要求,经广泛征求村(居)民的意见,分别召开村(居)支两委扩大会议,并经村(居)民会议同意,镇人民政府综合各村意见提出了合并村具体方案,提请镇人大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镇共撤销17个行政村,由35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合并为18个村民委员会和4个居民委员会。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新合并各村成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时工委);保留原行政区域不变的9个村(居)党组织和村委会组成人员不变。现将新合并各村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工委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易洋村。阳金伍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易拥军、易继明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阳敏红同志任易洋村临时工委主任,易拥军、易继明、易清华、邓乐云、钱素英、罗湘东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大伍居委会。戴惊光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李国军、李长青、马昌华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陈仕斌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李国军、李长青、马吉华、涂顺凤、马小梨、阮三妹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溪莲村。刘小华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涂清菊、李传文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刘跃明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涂清菊、李传文、阮建平、增加良、肖湘华、涂落凤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东鄄居委会。刘丽佳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郭长清、陈柏堂、阮雪梅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张小芳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郭长清、陈长成、郭海军、陈柏堂、阮雪梅、郭调华、廖卯连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高竹村。罗博文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曹礼军、陈家文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丁明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曹礼军、陈家文、陈奖平、曹礼华、卢和云、罗桂英任临时工委委员。
塘新村。刘旭丽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阮顺生、阮开刚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刘政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阮顺生、阮开刚、阮建元、阮柏水、周石莲、王红艳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长冲村。马俊华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邓名芳、罗华元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马波涛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罗华元、罗小明、邓名芳、阮礼苏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大院村。胡慧玲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陈立付、陈自雄、涂军堂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张雯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陈立付、陈自雄、涂军堂、王光洪、陈桂凤、姚佳柏、夏青妹、姚艳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建塘村。张飞斌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郭楚湘、卢柏莲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邓芳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郭楚湘、卢柏莲、郭柏贵、易时元、夏群娥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梅荷湾村。刘艳萍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陈支南、王其生、陈清平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贺青云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陈支南、王其生、陈清平、王志明、夏裕亮、陈文华、卢苏梅、吴金莲、易小时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云峰村。马俊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颜中华、陈建明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马俊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兼),颜中华、陈建明、颜献平、易小军、廖玉娥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大塘村。李升红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陈平根、彭新友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刘巍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陈平根、彭新友、陈小毛、彭良才、李晚妹、胡蓉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杨田村。陈海东同志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李君兴、张继成同志任临时党支部委员;陈伟同志任临时工委主任, 李君兴、张继成、李小放、陈青莲、刘顺娥同志任临时工委委员。
中共北山镇委员会
北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