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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山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北山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15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北山镇
发文日期: 2021-03-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25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印发《北山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

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北山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研究通过并报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山镇委员会

2021325


北山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实施方案

为有效贯彻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乡镇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邵常办发〔202018号)和《关于印发<全市乡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常办发〔202019号)精神,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隆回县乡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常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落实好乡镇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大主席团研究通过并报镇党委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以人大代表票决确定民生实事项目为核心内容,推动我镇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宜居宜业特色镇、美丽幸福新北山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内容

民生实事项目,主要以本级政府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当年度可以完成,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票决制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原则,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权力运行理念,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15日前)

1.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通过多种形式传达学习市县人大指导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职责要求,推动贯彻落实。

2.镇人大及时向镇党委进行专题汇报,并与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制定《北山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二)项目初定阶段(6月中旬前)

为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统筹协调,项目征集初定阶段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政府主导地位的有机统一,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将项目初定阶段分为项目征集环节和初定环节两个环节。

1.项目征集环节(3--5月)

由镇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量力而行、注重效益”的原则,于3月起启动项目征集,通过村村响、公示栏和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为期15天的公开征集工作。镇人大主席团广泛听取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并向镇人民政府反馈。

2.项目初定环节(6月初)

镇人民政府对征集到的所有项目进行整理,先根据是否符合民生实事项目内涵和区域平衡性,是否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等要求进行初选,再对初选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候选项目。候选项目提交镇党委研究审定,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为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正式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一般在20%30%之间。

(三)项目审议票决阶段(630日之前)

项目审议票决阶段分为项目审议环节、票决环节。

1.项目审议环节

候选项目由镇人民政府提请每年的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镇政府应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一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书面印发全体代表,组织代表进行审议。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安排必要讨论和审查时间。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回答和说明代表审议时提出的询问。

2.项目票决环节

候选项目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由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审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表决办法要明确候选项目差额比例、表决方式、项目确定和公布方式等。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一般掌握在20%30%之间。民生实事实施项目的得票数应超过全体代表半数,从高到低排列后,按照不超过预定的应选数确定。票决结果在代表大会上公布,并向社会公告。

(四)项目监督评估阶段(7--12月)

1.项目监督环节

镇人民政府在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后1个月内,对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书面报镇人大主席团,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中止或调整时,镇人民政府应提请镇人大主席团决定,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镇人大主席团要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项目建立人大代表监督小组,发挥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推进作用。

2.项目评价环节

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人大主席团一般应组织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视察。人大代表应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预评估。镇人大主席团或镇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镇人大主席团审议测评的,测评结果向代表大会报告。对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应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与说明。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大应当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镇人大主席团要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工作中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镇党委成立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朝晖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熙华和党委宣传委员、人大主席邱海云任副组长,丁燎原、刘飞燕、陈扬文、颜少江、谭菲、马丽辉、李海燕、黄贤伟和各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海云兼任办公室主任,黎英娟为联络员,办公地点设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工作指导。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代表票决制工作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票决制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增强票决制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我镇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夯实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群众基础。要依托网站、微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项目票决、项目实施、代表监督、工作成效等关键环节,多方位、多形式广泛宣传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实践效果,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镇党委要把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满意度测评情况开展考核,切实把票决制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来抓。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制定细则,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使代表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北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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