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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发〔2022〕56号
北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山镇普通公路管养及道路交通
安全“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北山镇普通公路管养及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北山镇普通公路管养及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先行”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公路管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关千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61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9号)、《邵阳市农村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邵市政办函[2021]49号)、《隆回县普通公路管养及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22]7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公路管养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做实农村派出所管交通、推行交警中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乡镇综合执法队以及“两站两员”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路治理能力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公路管养水平明显提升、隐患治理成效明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路面违法和交通拥堵明显下降、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四升两降”工作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路长制的统一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普通公路管养及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中分管领导统战委员为常务副组长),交警、运管、派出所、中心校、财政所、纪检办、党政办、经发办、自资办、应急办、执法大队、农综中心、振兴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全镇路长制工作和各村(社区)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路长制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各村(社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北山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路长办”),办公地点设镇经济发展办,由分管领导统战委员张敏甜任路长办主任,经济发展办主任黎英娟任路长办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综合组、督查考核组、道路养护组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镇级“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镇“路长办”主要负责:
(1)出台镇“路长制”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国、省、县道路段长和乡、村道路长、路段长责任清单,明确路长、路段长具体职责,在乡、村道公路起始点立牌公示,并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召开公路管理养护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路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巡查和交通安全上路联合执法;将公路管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路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建立公路管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包保台账,强化“路长制”APP、农交安 APP应用管理。
(2)积极协助实施危桥改造、大中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落实乡、村道日常养护工作要求,做到“有路必养”,有效处治公路病害,清除路障、修复公路水毁,加强公路绿化保护保育,确保路况稳定,行车通畅。
(3)定期组织乡、村道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时整治临水临崖临坎、长下坡、平交道口、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标牌、路侧堆石堆土等临时性管控措施,直至封闭交通。
(4)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距离公路用地范围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修建地面构造物;禁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埋设(架设)管道杆线、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物放料、种植作物及在桥下、隧道口、隧道上方采石取土。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推进管辖道路路产路权保护;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确保施工车辆无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
(5)加强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及时设置并更新宣传标语,对辖区内学校、货运企业等单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镇干部职工、一村一辅警、“两站两员’上路值勤和进驻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遇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赶场赶集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在活动现场、重点路段执勤,疏导交通,纠正违法;组织开展本级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酒驾毒驾、无牌无证、非法改装、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遏制“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问题,积极处置各类交通事故。
(6)完成县级路长及县路长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2、各村(社区)参照成立村级“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路长制”工作专班,主要负责:
(1)开展村、组道的日常路况巡查,开展好村、组道保洁保畅、水沟清理等日常小修保养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矛盾调处等工作。
(2)定期开展村、组道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隐患,因地制宜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标牌、路侧堆石堆土等临时性管控措施,直至封闭交通,做实村、组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3)建立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台账,详细记载车辆、驾驶人办牌办证、检审、保险、事故等情况,并注册运用“路长制”APP、农交安APP。
(4)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设置并及时更新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利用“村村响”、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村(居)民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提醒教育。掌握所包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情况,结合隐患排查经常性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教育本村村民不得无证驾驶、酒驾毒驾、超载、超速行驶、违法载人、摩电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5)组织党员干部等担任义务交通安全劝导员,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以及学校放假、返校等特殊时期,劝导员要在重点部位值班巡查,劝阻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掌握农村婚丧嫁娶等信息,对参与红白喜事的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警示、提醒并建立台账。
(6)完成上级路长及路长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路长
1.路长设置
按照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设立镇、村两级路长。
(1)G356国道乡镇路段长由镇长阳国华担任,X088县道乡镇路段长由统战委员张敏甜和副镇长林忆担任,X187县道乡镇路段长由副书记蒋志伟和纪委书记钱银银担任。
(2)Y069乡道路长由武装部长黄贤伟担任,路段长由新屋村支部书记阮飞英、满塘村支部书记文海东担任;Y063乡道路长由人大主席马海军担任,路段长由清江村支部书记简清泉担任;Y076乡道路长由副镇长李海燕和交警中队长刘立山担任,路段长由梅荷湾村支部书记夏华勇、杨田村支部书记李小放担任,Y074乡道路长由组织委员贺晴担任,路段长由大院村支部书记王诗贵、塘新村支部书记阮礼铁担任;Y036乡道路长由副镇长阮运虎和经济发展办主任黎英娟担任,路段长由北山社区支部书记海涛、大院村支部书记王诗贵担任。
(3)村道路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组道由其他村固补干部按照片区分工分别担任。
乡、村道路长、路段长等各级路长由镇人民政府另行文确定,并向县路长办报备。
2.工作职责
(1)镇、村两级路长统筹辖区内的“路长制”工作,对公路建、管、养、运、安各项事务负总责;定期召开会议,镇、村路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听取路长办和各部门单位、村(社区)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调度解决重大问题;监督各路长和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
(2)乡、村道路长和路段长每月上路巡查2次,及时发现问题,通过“路长制”APP(公路管养问题)或“农交安”APP(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按程序报告或交办,跟进解决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充分履职,推进路产路权保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工作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交办→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一)巡查:各级路长要进行定期巡查,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公路养护人员、镇村“两站两员”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更要加大巡查频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交办:各级路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交办并跟踪问效;乡村两级路长巡查发现涉及到上级单位和其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县路长办(管养组或交管组),由县路长办统一交办至相关责任主体,巡查所发现情况需同步上传至“路长制APP”或“农交安”APP。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主体后,镇路长办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通报:县路长办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保障
(一)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综合执法中队、镇干部职工、“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等人员,每月开展1次以上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二)经费保障
镇财政据实保障镇路长办工作经费,足额用于督查督办、宣传培训、“路长制”APP运行维护、表彰奖励等工作,并与“路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挂钩浮动拨付。以上经费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路长制”工作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护路爱路、个个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同时按照“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在辖区内乡、村道规范设置“路长制”公示牌。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充分利用“路长制”APP、“农交安”APP工作平台,整合资源,提升效能,营造出良好的“路长制”工作氛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由镇“路长办”牵头,每半年对各村(社区)进行1次综合评估,年终评定“路长制”工作一、二、三类村(社区):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类、考核评分在80分-90分(含80分)为二类、考核评分80分以下的为三类。
(四)强化结果运用。年度“路长制”评定结果与公路养护经费、“路长制”工作经费及“两站两员”经费挂钩。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一类的村(社区)足额拨付公路养护经费、“路长制”工作经费及“两站两员”经费,并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为二类的村(社区)按90%比例拨付前述三项经费;对年度考核为三类的村(社区)按80%比例拨付前述三项经费,并通报批评。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