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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编办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是县委、县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驻隆中央、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县直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定编和核编工作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编办编制人数为10人,实际人数11人,其中在职11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0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3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编办机关。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76.9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76.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6.98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6.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主要用于证照工本费、调研经费、网上办公和信息库建设及弥补工作经费的不足等。
(审核:欧阳福华 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