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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隆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5年12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有干部职工98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工股、法规股、综合管理股、监察(督查)室等6个股室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1个直属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市容城东执法中队、市容城西执法中队、桃洪路执法中队、规划环保执法中队、城市公共客运执法中队等5个执法中队。主要行使县城规划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公共客运、公安管理等城市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2011年,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取消了该局已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对机动车道乱停乱放机动车辆侵占城市道路行为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增加了行使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管理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为98人,实际人数 98人,其中在职 98人,离退休0人。小车编制数7台,实际7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5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75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5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是指单位每年安排的制服款。
(审核:张国清 龚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