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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城执罚字(2014)第040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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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案件来源:日常检查
案由:违章占道
当事人名称(姓名)丁某某 电话xxxxxxxxx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滨河路2号
案情概要:2014年8月16日10时20分,隆回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范群、刘时局等6人依法对隆回县桃洪镇滨河路2号“xx洗车汽车美容店”进行检查。向其经营负责人出示证件、说明来意,检查发现该店正在进行店外洗车作业,规格为宽4米,长5米。当事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我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并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整。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