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刘某生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行政处罚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刘某生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行政处罚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10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城管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6-05-10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5-1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关于刘某生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行政处罚公示

案件来源: 巡查发现

案 由: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

当事人名称(姓名):刘某生 地 址:湖南省邵东县黄陂桥乡东山村东风组

电 话: 1378791xxxx

案情概要:

2016年3月2日10时许,隆回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钱学军、刘军、黄新华等人在桃洪路巡查时发现,在桃洪路林业局对面的临街门面正在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其内容为“衣衣在线”,规格约为“2m×4.8m”,我局执法队员当即亮出执法证上前进行询问,经查实,一自称为刘某生的人承认该户外广告招牌是其设置的。我局执法队员当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指出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规定的第十五条规定。我局执法队员依法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壹千贰佰元整。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