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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巡查发现
案 由:未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
当事人名称(姓名):周某某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集才村6组
案情概要:
2016年3月4日9时35分,隆回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范群、范小桃等人在恒丰宾馆附近巡查时发现 ,当事人周某某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水管安装。经查当事人周某某在该处挖掘了4米长,0.15宽的凹槽。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我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并按照程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并责令恢复原状。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