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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市公共客运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
文件名称: 隆回县城市公共客运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17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城管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2-06-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1-08-16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隆回县城市公共客运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

为提高我县预防应对和协调处理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群体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置各类闹事苗头,确保我县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稳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性事件处置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刘建良

副指挥长:范孟旭

成 员:张国清、肖体铁、王越、陆建荣、李双喜、肖军花、周乐伟、陆阿东

下设办公室:由范孟旭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爱军任副主任,郭钟海、罗长贵、朱建平、罗卓豪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县客运办。

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 情报信息组:

组 长:肖体铁

副组长:罗爱军

组 员:阳艳萍、陈红、郭钟海、肖兴

工作职责:

1、收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情报信息,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准确逐级反馈。

2、密切注视公共客运动向,坚持严防死守,力争各类事件解决在萌芽状况。

(二) 宣传教育组:

组 长:范孟旭

副组长:罗爱军

组 员:警察大队2人,刘带文、罗沅

工作职责:

1、现场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县政府的通告,消除对立情绪。

2、教育现场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现场警戒和控制工作。

4、配合交通部门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三) 突发性事件现场处置组:

组 长:陆建荣

副组长:周智卿、罗爱军

组 员:警察大队3人,牛成宙、张飞华、罗长贵、朱建平、罗卓豪

工作职责:

1、密切掌握现场动向、准确、及时反馈情报信息。

2、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重点对象的规劝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教育疏导工作。

4、协助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打击为首分子。

二、健全应急预案工作机制

(一)预防机制

1、健全信息网络,做好快速反应工作,及时掌握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不稳定因素。一旦有群发性事件的苗头即可迅速通过拨打110或县城管执法局、县客运办电话(8167821、8240078)进行报告。

2、对群体突发性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客运办要密切关注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疏导,控制事态的发展,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将群体验性突发事件的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3、防止政策因素诱发行业不稳定。在调整有关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政策时,要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和听证,避免因政策问题而引起公共客运行业的稳定。

(二)协调联动机制

1、县客运办、城管警察大队、县公共汽车公司、隆惠、恒丰、友谊出租车公司之间要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公共客运行业动态。

2、县客运办、城管警察大队、县公共汽车公司、隆惠、恒丰、友谊出租车公司要在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按各自的职能分工,通力合作,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应急预案响应

(一)了解情况,掌握信息。

群体性突了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后15分钟内要启动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30分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初步判定为重大或特大级别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在事发30分钟内向上级报告。

按照"分级负责、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公共汽车公司、各出租汽车公司要负责做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说服工作,特别是对那些重点分子,要正确引导,一旦出现不稳定因素,就要及时报告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公司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做好工作并将人带回公司。对从业人员提出的合理化要求,本单位能解决的,尽量解决,对公司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注意工作方式,防止矛盾的激化,事后交结果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二)确认问题,采取措施

县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初步判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级别后,做出综合分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发现场,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意见,执行处置方案,上报处置结果。

对于别特别严重的群体突发性上防事件,县处置群体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反应,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听取意见,掌握情况,解释政策,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将上访、罢运的人员遣回。

(三)善后处理

1、对因政策原因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及时找到政策问题所在,做好当面解释说明。

2、对因油价上涨原因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稳定。

3、对由于油料短缺,导致的群体突发性事件,由处置群体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指定加油站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正常运转。

4、对因出租汽车司机、承包经营者无理取闹而引起的群体突发性事件,由县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平息事件。

四、联络电话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刘建良 13789193636

县城管局分管领导 范孟旭 15869896555

县城管局警察大队大队长 陆建荣 13707398169

县城管局客运中队队长 罗爱军 13873969557

县客运中队副队长 郭钟海 13786965928

县公汽公司、隆惠公司经理 罗长贵 13787399198

恒丰公司经理 朱建平 13973913592

友谊公司经理 罗卓豪 13975977079

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8167810

县 客 运 办 8240078

县城管局警察大队 8167825

县公共汽车公司 8232786

恒丰公司 8181555

友谊公司 8232669

隆惠公司 8232786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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