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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 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七)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八) 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和服务。
(九)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 单位编制人数为 6 人,实际人数 10 人,其中在职 9 人,离退休 1 人。小车编制数 1 台,实际 1 台。遗属补助人数 人,房屋面积 800 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残联本机关及残疾人事业服务站。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57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7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573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培训、教育、扶贫等。
(审核:王生泉 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