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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县残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县残联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7、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8、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和服务。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10、承办县残工委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正科级单位,归口县人民政府管理,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组织文体维权部和二级机构--隆回县残疾人事业服务站。县残联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人、财、物、事等均由县残联统一安排、管理和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县残联2020年部门决算为一级决算单位,没有二级决算单位,不存在汇总决算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391.3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25.19万元,减少7.53%,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已完工,项目工程款支付减少,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66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5.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8万元,占18.1%;项目支出1089.26万元,占8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1.3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25.19万元,减少了7.53%,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已完工,项目工程款支付减少,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9.26万元,减少40.06%,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已完工,但尚未办理决算送审,前期工程款在2019年已按要求支付到位。剩余工程款要待审计结果出来后才能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1.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8.58万元,占99.74%;卫生健康(类)支出0.9万元,占0.08%;农林水(类)支出1.87万元,占0.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2.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9.3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38.02万元,支出决算为23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支出大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调整预算数为126.9万元 ,实际支出数12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调整预算数为106.4万元 ,实际支出数10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调整预算为846.7万元,支出决算为58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36%,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已完工,但尚未办理决算送审,前期工程款在2019年已按要求支付到位。剩余工程款要待审计结果出来后才能支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调整预算数为0.9万元,支出数为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调整预算数为1.87万元,支出数为1.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34.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3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59万元,增长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工作监督检查,其他县市单位工作经验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30.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加强对残疾人流动服务车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的维修费和油料费用。与上一年相比增加0.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对乡镇工作的检查督查增加,特别是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上门办证清零行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督查等,所以残疾人流动服务车使用大大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占53.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占46.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4个、来宾247人次,主要是省、市工作监督检查,其他县市单位工作经验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主要是残疾人服务站的流动服务车油料及维修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残疾人流动服务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57万元增加了25.24万元,增长102.73%。主要原因是:1、人事异动,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2、扶贫力度加大,扶贫开支大增。3、为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检查、验收的一些基础性开支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培训人数0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7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7%。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残疾人流动服务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0年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和就业、维权工作在省市处于领先地位,被评为2020年度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理事长丁守校同志获全省最美扶贫人物称号,为民办实事工作获市表彰,获全市残联系统法规知识竟赛二等奖,被市文明委员会授予“市级文明窗口单位”,县肢残协会主席罗龙桂被评为2020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十大新闻人物、湖南省最美扶贫人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