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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残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回县县残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县残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管理残疾人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组织志愿者助残行动。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与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管理和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发放工作。
5、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7、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8、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和服务。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指导和管理各类别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10、完成县残工委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残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组织文体维权部和二级机构--隆回县残疾人事业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县残联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残联机关本级决算及其财务未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隆回县残疾人事业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639.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3.2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06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97万元,增长15.09%,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度结清了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工程尾款;二是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力度及对7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康复支持。
2022年度支出总计1639.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39.4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97万元,增长15.09%,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度结清了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工程尾款;二是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力度及对7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康复支持。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73.2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2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39.44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83.58万元,占17.3%;项目支出1355.87万元,占8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3.2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68.48万元,降低22.72%,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39.44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14.97万元,增长15.09%,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度结清了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工程尾款;二是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力度及对7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康复支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5.37万元,增长25.29%,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度结清了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工程尾款;二是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力度及对7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康复支持。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1.68万元,占99.92%;卫生健康(类)支出1.25万元,占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2.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1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9.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了乡村振兴支持力度;二是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常运营后,增加了配套设施。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工程款结算支出调整到了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设施改造、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支出调整到了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884万元,支出决算为8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工程款结算时核减了部分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列支1.47万元,项目支出中列支3.66万元),完成预算的58.9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本没有人有出国(境)的可能,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3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9万元,减少27.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80.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公车管理制度,特别加强了对公车加油及维修的日常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56.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了公务租车管理,确保充分利用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占29.6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1万元,占70.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个、来宾189人次,主要是上级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工作进行督察、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残疾人流动服务车加油及维修养护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5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2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8万元,降低9.8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财务管理,节约了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残疾人流动服务用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以来,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基础工作有了新突破,全面建设有了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超额完成。今年我县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是为105名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不低于8个月的机构康复训练服务,既完成康复救助840人·月的任务。2022年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将救助年龄提高到0-8岁(未满9周岁),全部按0-6岁儿童康复救助标准补助1600元/月/人标准执行。进一步提高康复救助儿童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至每人每月200元。截止11月底,全县共为252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康复救助任务214·1713(人·月),任务完成率为204%。已预付机构康复训练资金145万元。参加康复救助训练的252名儿童有智力儿童78名、肢体脑瘫儿童121名、听力言语儿童28名、孤独症儿童25名。分别输送到隆回县启智聋儿康复学校、隆回县人民医院等20家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项目进展较好。充分利用报纸、标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大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康复站和康复机构深入乡镇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政策宣讲活动,帮助他们及时发现病情,确保其尽早得到康复治疗,形成社会关心残疾预防的浓厚氛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多次获省、市、县先进单位。2、扎实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建立全覆盖、常态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机制。根据2021年残疾人动态更新数据,到目前为止2022年精准康复实际已服务康复需求人数2673人,其中辅助器具需求862人。为切实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我们积极与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对接,从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与康复站签订服务协议,投入资金20余万元,目前社区康复站已全部完成上门服务任务,残疾人及家庭对服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22年,在辅助器具适配方面,县残联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将辅助器具送到各乡镇进行现场发放适配,真正做到上门服务残疾人,到目前为止全年已发放各类辅助器具860余件,投入资金30多万元。同时完成残疾儿童矫正鞋适配36例,假肢适配34例,人工耳蜗手术1例,极大地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活动。
二、教育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1、残疾人惠残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扎实开展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会制订了《隆回县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选派原来从事过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同志参加省级培训;召开专门会议,对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乡镇社会事务办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讲解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具体方法及录入系统操作方法;由各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各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具体入户开展调查和信息的调查员)进行培训,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调查方法,熟悉信息采集指标和APP使用方法。全县对22582名残疾人进行了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对2693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残疾人纳入了监测户。二是继续落实好残联系统教育资助工作。确保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一个不漏的得到资助。2022年资助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大学生37人、残疾高中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高中生99人,共发放资金28.92万元。三是积极主动协调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截止2022年11月22日,我县共有持证残疾人24723名,其中重度残疾人15428名,非重度残疾人9295名,建档立卡脱贫残疾人12194名,监测对象残疾人2755名。“两项补贴”享受:共有13288名重度残疾人按每月75元标准享受重度护理补贴,9022名残疾人按每月75元标准享受生活困难补贴。四是积极协调县医保部门、人社部门做好重度残疾人“两险代缴”工作。目前已提供15656名重度残疾人名单给医保局落实政府全额代缴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已提供8860名重度残疾人名单给人社养老保险部门落实政府代缴最低基本养老保险费(100元/人);五是积极对接县教育局,做好残疾学生的教育资助及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2022年全县共有878名残疾学生享受教育部门的五类学生教育资助;现有6-15岁适龄残疾儿童1164人,随班就读1068人,安排送教上门23人,省外就读73人。七是主动联系县人社局,做好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落实。全县共有护林员残疾人57名,都落实了就业公益性岗位。八是与住建部门加强数据共享沟通协调,做到让残疾人住房有保障。2022全县共有66名残疾人享受了危房改造。2、残疾人就业工作多样实效。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对有培训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应训尽训,不掉一人。2022年共培训残疾人360人次,其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暨“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培训人数210人,职业技能培训150人,共投入资金97.3万元。让困难残疾人通过培训促进其就业,强化就业服务,以达到促进返贫致贫监测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二是认真做好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截止12月22日,已对5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过征收残保金达到促进残疾人就业目地。三是为残疾人就业搭好桥。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单位组织开展2次残疾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同时做好失业残疾人、困难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的就业登记;四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为残疾人实行就业增收提供服务。全年计划对50名残疾人创业扶持。同时注重选拔和树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3、残疾人托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好精神、智力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工作。为28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居家托养服务。为3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施了规范化的寄宿制托养服务,为3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施了规范化的日间照料,让残托对象真正融入社会,增强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自信心和归属感。
三、组织维权工作得到新突破。1、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高标准完成。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关于无障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帮助困难残疾人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促进出行便利,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照护负担,增强自立精神,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工作目标,对标对表,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化举措,推进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落实落地。今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对我县下达了11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完成无障碍改造129户(国家级项目126户,县级项目3户),投入改造资金78.9万元、户均6113元,超额完成改造任务。2、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大胆创新,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经过县、镇(街道)两级残联、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截止9月30日我县共有持证残疾人25789人,2022年10月30日前入户登记工作全部完成,经调查,其中查无此人56人、已搬迁62人、空挂户68人、外出330人、注销194人、迁移1人,正常25078人。移动终端APP采集率100%,入户率达96.39%。10月30日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到位,各项指标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确保信息采集对象不重不漏。圆满完成2022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3、积极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关爱下,今年县残联投入50.578万元为全县所有持证残疾人(共计25289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20元每人),确保持证残疾人一人不漏。截止11月20日,共为51名残疾人支付326856.2元保险理赔金。为残疾人撑起抵御意外伤害的“保护伞”,受到残疾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4、信访维稳携带真感情。摸清残疾人信访矛盾底子,用心用情做好工作。坚持属地负责、强化源头化解原则,及时发现和化解涉及残疾人的信访矛盾。加强舆论引导,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处理工作,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舆论主动仗,努力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正能量。
四、办证工作推行硬措施。截至2022年11月21日,2022年共办理残疾人证2834本,其中一级残疾344人,二级残疾1442人,三级残疾465人,四级残疾583人。因死亡注销残疾人证1091本。为200名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评残补贴150元/人,深受广大残疾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一是扎实开展监测户疑似残疾人评残办证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监测户疑似残疾人评残办证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监测户疑似残疾人评残办证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测户疑似残疾人和监测户中残疾人证到期未换证对象评残办(换)证专项行动。通过两次监测户评残办证行动,共为47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换)证,其中对于行动不便无法前来办证的和监护人无能力带来办证的对象,经过乡镇(街道)摸底上报,会同县人民医院、魏源医院开展便民评残。为符合评残标准的258名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监测户疑似残疾人办证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清零。二是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所有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对象自愿换发三代证。对2018年以后办理的残疾人证采取第三方机构上门采集信息统一换发三代证,截止2022年11月21日已采集7671人信息发送制卡。
五、全力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选派4名骨干到滩头镇五星村和岩口镇枫井坪村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其中2人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县残联全程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制定完善了帮扶方案。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夯实责任,将防止返贫致贫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谋划五星村和枫景坪村农业产业发展思路。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检查组对五星村和枫景坪村的帮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六、社会扶残助残氛围进一步浓厚。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营造更加优良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积极支持慈善组织、爱心人士,通过捐款捐物、助医助学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帮扶。一是深入开展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5月15日是全国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县残联领导走进了县启智聋儿康复学校和县人民医院儿童康复中心看望慰问正在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及家长,并为残疾儿童们发放了慰问物资。县残联还设立了政策咨询、残疾人就业招聘、法律援助、教育就业、康复服务等咨询服务,同时利用横幅、标语、电子屏等宣传助残日主题内容,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为残疾人创造更加美好的新生活。二是积极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爱耳护耳意识,3月3日是第23次全国“爱耳日”,县残联联合隆回启智聋儿康复学校、隆回玉宇助听器有限公司、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隆回县分公司开展以“关爱听力健康,聆听精彩未来”为主题的第23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暨志愿者服务活动。县残联工作人员和助残志愿者们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听力保健知识讲座,共计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三是扎实开展第六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暨健康义诊活动。为全面营造关爱、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8月25日是第六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县残联联合县卫健局、县总工会、滩头镇政府,组织县人民医院、隆回县玉宇助听器经营有限公司、湖南健耳听力隆回分公司等单位在滩头镇卫生院开展第六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暨健康义诊活动。
七、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认真抓好“廉洁单位”“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隆回县残联“廉洁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隆回县残联2022年创建平安单位和平安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平安宣传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约法三章等规章制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文明残联、高效残联、廉洁残联、平安残联”的良好形象,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参与创文创卫活动,通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大造声势,用正面形象激励干部职工树立文明服务、高效服务的意识,通过机关当样板、领导作表率,促使“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之风在全会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单位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严重不足,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2、除了精神方面鼓励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外,还应在物质金钱方面给予适当的奖惩,以更好提振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专项经费要及时到位,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4、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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