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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隆回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财税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3.负责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做好财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4.组织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核查、监督等相关职责。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负责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15.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16.负责牵头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17.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县法院、检察院财物管理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23个,所属单位 3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综合股(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财政监督股、税政法规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企业股、金融股(对外经济贸易股、县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政府债务股、社会保障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管理股、资产管理股(县清产核资办公室)、绩效管理股、政府采购股、信息管理股、工资统发中心。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设置。
所属单位分别是: 财政事务中心、投资评审事务中心及预算编审中心三个公益类二极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隆回县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2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192.59万元,主要原因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28.9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92.5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库集中支付相关项目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02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8.9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 年预算数为2,028.98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23.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80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财政业务工作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工资中心、采购办和核算局业务费、农民补贴和乡财网络维护、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金财工程”运行、3P工作等工作方面;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非税收入完成,安排成本性支出;政府电子采购卖场运营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电子采购卖场正常运转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29.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37.52万元,下降493.47 %,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改变预算口径以及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造成。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8.43万元,拟开展全县会计业务培训,人数242人,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业务等;未计划举办会议、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2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98万元,项目支出80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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