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16〕5号)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拟对县中医院和荷香桥中心卫生院的会计信息质量实施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县中医院、荷香桥中心卫生院
二、检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及重点包括被检查单位2015年度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内控制度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资金、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单位收支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是否违规吃喝、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是否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必要时,检查范围可延伸至相关单位或年度。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隆回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联系电话:8239126
特此公示。
隆回县财政局
2016年5月9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